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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9  

                                   漆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童事
 关于蹭加∷子公司合圃 ∷提供担保额度事顼的独立∷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鼙事制度∷的指导蕙见》、《上市公

司治邋谁则》、《上海证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埘》等有关规定。作为潍
                                  “    ”
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蠹事,我 们出

席了公司于 ⒛21年 1月 7日 召开的第七属鳌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

在∷硪阆全部会议资料      ∷ ,基 于∷∷判断的立场,我 们就公司增
                          后       独
                                                 “          ”
  m为 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晷新材料有限公司 C以 下简称 亚星新∷
                                                         材料 〉

舍同履约搌供狙倮额度∷的事顼发亵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




      公司增加为亚墓新材∷ 的含同履∷摁供担:保 额腱,是 为了满足

其项囝建设霈求。血簋新材料经鬻状猊稳定1担 保风险可∷ ◇公司为

亚巍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蓼顼,符 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夫

内部制度的规∷ ,表 决糗序畲法、有效,不 存在损∷窨上市公司和公司
            定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慵形。因此,我 们阆蕙公司增加为子公

司合阄腰∷
        约提∴无限连带费饪担保。 慧将该议案摁交公阎股东大

会审议。




                                          岬
                                                ⒛21年 1用 7日
             潍坊亚 星化 学股份 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事

 关 于 增 加 为 子 公 司 合 同履 约 提 供 担 保 额 度 事 项 的独 立 意 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作 为潍
                                 “   ”
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我 们出

席了公司于 ⒛21年 1月 7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在审阅全部会议资料和议案后 ,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 们就公司增
                                               “         ”
加为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亚星新材料 )

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 们认为            :




       公司增加为亚星新材料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 ,是 为了满足

其项 目建设需求 。亚星新材料经营状况稳定 ,担 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

亚星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事项 ,符 合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

内部制度的规定 ,表 决程序合法 、有效 ,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 们同意公司增加为子公

司合同履约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




                                                        ⒛ 21年 1月 7日
             潍 坊 亚 星化 学股份 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增 加 为 子 公 司 合 同履 约 提 供 担 保 额 度 事 项 的独 立 意 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 ,作 为潍
                                 “   ”
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我 们出

席了公司于 ⒛21年 1月 7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在审阅全部会议资料和议案后 ,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 们就公司增
                                               “         ”
加为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亚星新材料 )

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 意见 ,我 们认为          :




       公司增加为亚星新材料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 ,是 为了满足

其项 目建设需求 。亚星新材料经 营状况稳定 ,担 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

亚星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事项 ,符 合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

内部制度的规定 ,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 们同意公司增加为子公

司合同履约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




                                                独立董事:'恋ˇ
                                                        ⒛ 21年 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