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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1-16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1-01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14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书面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
   司已披露的拟现金收购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芝酒业”)
   白酒业务的控制权事项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外,公司及控股股东确认不存
   在其他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 ST 亚星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暨现金收购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20 号),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ST 亚星重组交易对方买
   入公司股票情况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46 号)(以下统称“《问
   询函》”)。目前公司正在就该两次《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
   待完成后将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319,股票简称:ST 亚星)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
2021 年 1 月 14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 2019 年 9 月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
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生产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面停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搬迁复建项目均按计划加紧建设之中:年
产 5 万吨 CPE 装置项目已全面进入单机试车阶段,为后续联动调试和投料试车奠
定了坚实基础;12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项目建设也已经接近尾声,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内能够试车运行。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收购的方式取得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经营性资产,
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景芝酒业白酒业务
资产的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潍坊亚星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现金收购景芝酒业白酒业务控制权意
向性协议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0)。
    2、公司第二大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与第四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星集团”)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亚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非限售
流通股共计 26,932,7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
且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上述协议签订后,潍坊市城投集团拥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将增加至 66,932,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0%),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潍坊市城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的的提示性公告》(编
号:临 2021-012)。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潍坊
市城投集团确认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拟现金收购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控制权
事项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 ST 亚星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暨现金收购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20 号),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ST 亚星重组交易对方买入公司股票情
况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46 号)。目前公司正在就该两次《问询函》
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待完成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进行披露。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
开报道及市场传闻;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目前,公司正在按照规则要求填报内幕知情人信息,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核
查,同时正在展开自查工作,待相关程序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14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
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协议仅为各方基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
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尚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交易双方将进一步协商确认交易方案,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且交易对方董事长刘全平拟担任本公司董事,因此,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
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
构开展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意向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将尽快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
尽职调查,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具体交易方案,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有不确定性,若上述事项未能顺利实施,将导致本次
交易终止,敬请投资者关注交易终止风险。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潍坊裕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41,653,9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0%,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共计
33,313,962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6%。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亚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6,932,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8.53%,已被冻结公司股份共计 23,832,8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8.49%,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排除后续可能存在媒体报道、市场
传闻等可能引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市场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司将密切关
注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事项,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澄清或说明。公司提醒
广大投资者应当提高风险意识,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公告的信息为准,理性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拟现金收购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控制权事
项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