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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法律意见书2021-03-27  

                                                                          ξ猊浍∷Ⅲ 嬲黢黯黜




             山 东众 成清泰 (青 岛)律 师事务所


                                 关         于



潍坊 亚 星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怩 1年 第 二 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



                              法律 意见书




                   山 东众 成 清泰 (青 岛 )律 师事 务所
                                中国·青 岛
          青 大三 路 8号 保 利 中心 ⒓ ~15楼     邮 政 编码 :2“ “ 1
          电话 :“ ˉ532ˉ s8959ω 8        传真 :86ˉ 53⒉ 889弼 叨
                         网址 :-w。 iointide。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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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 东众 成清泰 (青 岛)律 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 亚 星化 学股份 有限公 司 20z1年 第二次 临 时股 东大会 的
                                      法律 意见书



致 :潍 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山东众成清泰 (青 岛)律 师事务所 (以 下称“本所”)接 受潍坊亚星化学股份
                           ”
有限公司 (以 下称“贵公 司 )的 委托 ,根 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 下称
“《公 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称“《证券法》”)、 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 下称 《网络投 票
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 下称“《公 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就 贵公司 2陇 1年 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以 下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宜       具本法律意见书。
                                                           ,出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 所律师列席了贵公 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审查了
贵公 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         :




                                                               ”
       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 司章程》 );
     2、     贵公 司发布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⒛21年 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




     3、     贵公 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




     4、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相关文件。

       本所律 师 已获得贵 公 司对其所提供 的上述材 料 的真 实性 、完整性 、准确 性 的
承诺 ,本 所律 师 已证 实副本材料 、 复印件 与原件 一 致 。


     在 本 法律 意 见书 中,本 所律 师 仅就 贵 公 司本 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 召集和 召开程
序 、出席 会 议人 员的 资格 、召集 人 资格 、表 决程 序 和 表 决结 果等 事项 发表 法律 意
见 ,不 对 本 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议 案的 内容 以及议 案 中所 涉事 实和数据 的真 实性和 准
确性 等 问题 发表 意 见。


       本 法律 意 见 书仅供 贵 公 司本次 临 时股 东大会之 目的使 用 ,本 所律 师 同意将 本
法律 意 见 书作 为贵 公 司本 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公告 材料 随其 它 需公告 的信 ·忽一 同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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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INTlD£ LAVv/∏ 氏M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证券 法 、《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 券 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 业务执业规 则 (试 行)》 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 见书 出具 日
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的事实,严 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 ,遵 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 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 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 ,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 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 照 中国律师业公认的行 业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 贵
公 司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 的有关事实 以及贵公 司提供 的文件进行核
查和验证 ,现 出具 法律意 见如 下    :




  、 关于 本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 召集和 召开程 序


    1、⒛21年 3月 11日 ,贵 公 司董事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发布 了 潍坊 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
知》 (以 下称“《l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本 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开经贵公 司
⒛21年 3月 10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 出决议 ,由 董事会 召集 ,并
于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开十五 日以前 以公告形式通知 了股 东。 临时股 东大会通
知》 的 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 `点 、会议方式、会议召集人 、审议 事项、
股权登记 日等事项。

    2、   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 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经本所律师 见证 ,本 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⒛21年 3月 26日 下午 14
点 OO分 在潍坊市奎 文区北 宫东街 321号 亚星大厦贵公 司会议室准时召开 。

    同时,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亦按 照 《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确定的时间和程序通
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 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 票,通 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
台的投 票时 间为股 东大会 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2021年 3月 26日   9∶   159∶ 25,

⒐30-1⒈ 30,1⒊ 00-1⒌ 00;通 过互联 网投 票平 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
即 2021 +3 丿 26 日9∶ 15-15:00。

    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实际召开的 地 `点 、审议的事项与贵公 司公告 中所告
知的时间、地 点 以及 审议 事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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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 由董 事长韩海滨主持 。

     据此 ,贵 公 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 司法》、 《证券
法》、 《股 东大会规 则》等 法律 法规、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及 《公 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

     1、   本所律师核查了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的股东的账户登记证
明、股 东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等相关资料 ,并 核查了上证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
司提供 的参与 网络投 票的股东信 ·弘数据等 ,截 止至 2鸵 1年 3月 18日 下午收市时
在 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 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贵公 司股票并 出
席 本夂 临时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的股 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11人               ,




所持股份 71,M5,877股 ,占 贵公 司股份总数 的 ”。臼 %。 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
股 东及股 东代理人 3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 2,眨 9股 ,占 贵公 司股份总数 的
21.21%;根 据 上证所信 ·忽网络有限公 司提供的数据 ,参 与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 网
络投 票的股 东 8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4,613,⒄ 8股 ,占 贵公 司股份总数 的 1.弱 %。

     2、   经 本所律师的见证 ,贵 公 司部分董事、监 事 出席 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 了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 。

     3、   本次 临时股 东大会 由贵公 司董事会召集。

     据此 ,出 席贵公 司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和 召集人 资格符合
《公 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
件及 《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参 加 网络投 票的股 东资格由网络投 票系统识别。



三 、 关于 本 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表 决程 序 、表 决结 呆


     1、   本次 临 时股 东大会 审议和 表 决的议 案 ,经 本所律 师 见证 ,与 贵 公 司公告
的 内容 相符 ,没 有 进 行修 改 。 本 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没 有收 到 临时议 案或新 的提 案 。


     2、   根据 本所律 师 的 见证 ,贵 公 司本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采 用现 场记名 方 式投 票
和 网络投 票 方 式 ,对 列 入 本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 审议 事 项逐项进 行 了表 决 ,未 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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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理 由搁 置 或者 不 予表 决 。现 场会 议投 票 由本所律 师 、两名股 东代表 与 两名监 事
共 同 负责 计 票和 监 票 。


     3、   经 合 并 统 计现 场会议 投 票 和 网络投 票 结 果 ,贵 公 司本 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审
议 表 决 并通 过 了 以下 一 项议 案   :




     1)关 于公 司老厂 区地 面附属 物 拟挂 牌转 让 的议 案 。

    据此,贵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票数均符合 《公 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 结论 意 见


    综上,本 所律师认 为,贵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
此作 出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特此致书。
                                             函蚣 :砜 觚群麒 勰
     (本 页无正文,为 山东众成清泰 (青 岛)律 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 亚星化学股份

有限公 司 ⒛21年 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 页)




    山 东众




                                                负责 人   :




                                                                           宫立新




                                                经 办 律 师   :




                                                                          石萍




                                                                        鼎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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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陇 1+9月 )t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