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展期的事前认可函 本人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收 悉并认真的阅读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展期的事前认可函》,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关联 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 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 避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认可。 (本页无正文,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潍 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祎 刘秀丽 付兴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