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21-06-1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
议案和资料后,我们对公司第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高于 18,900 万元借款
额度,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 5,000
万元借款延期 6 个月归还,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