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1-12-2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与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收悉并认真阅读了《关于 2021 年
度与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征询意见
函》,对公司拟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
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严格、认真
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与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
度,防范经营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
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
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认可。
独立董事: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