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0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
极开展工作,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付兴刚先
生、刘秀丽女士和董事王秀萍女士,其中刘秀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并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3),顺利完成董
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续聘了新一届经理班子成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审议通过:
1、《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费的议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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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归还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第五次会议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方法,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
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1)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
照审计计划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注重加强与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门
及内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
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良好有效
的沟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4、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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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
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
断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审阅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
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并督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已
按期完成。
6、审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
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
满足上市公司审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用,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等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成员:刘秀丽、王秀萍、付兴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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