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2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2 年 3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69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所关注事项进行了认 真核查,现就《问询函》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3 亿元,毛利率仅为 0.15%,归母净利润 1.93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0.72 亿元,且已连续四个会计年 度为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母净资产仅为 2.32 亿元。各季度营业收入 分别为 8.07 万元、2,418.48 万元、7,314.32 万元、9,529.29 万元,原因系一期 5 万 吨 CPE 项目于 2021 年 6 月份转固并投运,三、四季度的销售量较前两期增长较 大。请公司:(1)结合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分季度、分区域 列示产品产量、销售单价、销售数量,说明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并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具有合理性;(2)结合近三年营业收入、 扣非前后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是否长期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较 大依赖性;(3)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年审会计师出具说明 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消除,请结合公司连续 4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 以及毛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拟采 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如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 (一)结合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分季度、分区域列示产 品产量、销售单价、销售数量,说明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毛利率水平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具有合理性 1、报告期内分季度、分区域列示产品产量、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如下: 项目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CPE 产量(吨) - 5,488.23 8,226.65 10,283.45 销售数量(吨) 3.2 3,345.55 5,026.30 6,678.80 内销 不含税销售单价(元/吨) 8,694.69 9,538.13 9,462.74 9,877.23 销售数量(吨) - 1,483.48 2,675.40 2,977.88 出口 销售单价(元/吨) - 9,388.60 9,319.79 9,711.49 注:①上表产量、销售数量均含试生产期间的产销量。 ②2021 年度内销含税平均销售单价为 10,919.44 元/吨,外销含税平均 销售单价为 9,497.53 元/吨。 报告期内 CPE 产品毛利率低的主要原因为:2021 年 6 月一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正式投运,2021 年 7 个月的生产期里,产销量逐步提升,在此阶段, 固定成本、蒸汽消耗成本等均较大,影响毛利额约 1,188.13 万元,影响毛利率 下降约 6.16%;其中:①固定成本分摊较大,影响毛利额约 520.24 万元,影响 毛利率约 2.70%;②因产量较低,外供蒸汽价格居高不下,影响毛利额约 667.89 万元,影响毛利率约 3.46%。公司进一步对 2021 年 12 月实现满产以后的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 月、2022 年 2 月单月 CPE 产品毛利进行了对比分析,毛利 率开始有所提升: 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2022 年 2 月 CPE 产量(吨) 4,332.85 4,915.675 3,763.40 内销 销售数量(吨) 2,291.00 1,639.68 2,198.05 CPE 毛利率 -1.09% 9.43% 6.98% 出口 销售数量(吨) 919.00 2,483.00 1,326.00 CPE 毛利率 -0.43% 7.57% 5.32%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对比分析 经过查找同行业同类产品的上市公司,未能找到专一以酸相法工艺单纯从事 2 CPE 生产的上市公司及相关数据。与之较为类似,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可比产品为 PVC 助剂, PVC 助剂相关上市公司 2021 年 1-9 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日科化 学、瑞丰高材毛利率分别为 14.19%、18.35%(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PVC 助剂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高于亚星化学,主要系其生产的助剂品种不 同所致,其主要产品为 ACR、ACM 等,单价均高于 CPE。由于各公司经营状况、 业务范围、企业规模以及所在地域不同,另外由于公司与其他企业生产工艺、装 置皆不同,公司原料进口占比较高且因处于停产搬迁特殊时期,公司毛利率与生 产 PVC 助剂的上市公司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公司 2021 年 6 月一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正式投运,其他搬迁项目 尚未建成,使得产品产销量由低向高逐渐提升的同时,受到固定成本摊销及公用 工程分摊折旧金额大的影响,导致产品毛利率偏低,随着后续搬迁项目的转固和 产销量提升至满产状态,CPE 产品毛利率将逐步回升并稳定下来,公司未来搬迁 结束后恢复常态的毛利率数据暂无法准确预计。首期搬迁装置投运前期,产品毛 利率偏低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近三年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分 析是否长期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较大依赖性 公司自 2019 年 9 月开始实施停产搬迁,并于 10 月 31 日正式关停,2020 年 全年停产,为搬迁项目建设期,公司仅就库存产品进行销售,2021 年 6 月起公司 首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正式建成投运,至此,公司生产经营开始逐步恢复。2019 年 11-12 月、2020 年全年以及 2021 年 1-5 月均处于停产搬迁期,该三年的营业收 入、扣非前后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均不是在整个年度稳定生产经营前 提下进行核算,导致变动较大,近三年内 2019 年和 2021 年均穿插有停产和生产 经营期,2020 年全年均为停产期,故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无可比性。 鉴于公司近三年均涉及停产搬迁,从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净资产等 主要财务指标无法分析是否长期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较大依赖性,公司将分析年 份进行延伸,结合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对期间非经常 性损益分析如下: ①2017 年公司稳步经营,营业收入达到 19.50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 2,681.31 万元,公司净资产受到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数额大的影响,为 3,262.25 万元。 ②2018 年公司仍稳定经营,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达到 20.10 3 亿元,受到当期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贬值造成汇兑损失 1,332 万元的因素影响,该 年度扣非净利润仅为-24.85 万元,位于盈亏平衡点,期末净资产为 3,677.16 万元。 ③2019 年 10 月底公司寒亭老厂全面停产,11 月、12 月无生产,2019 年度前 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4.07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 1,833.48 万元(未经审计)。公司 根据停产的特殊事项,期末提取了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3,048 万元,同时因停产造 成停产停业损失 1,123 万元。扣除前述停产特殊因素影响,2019 年假设公司 11、 12 月仍正常生产(整个行业均在稳定生产,无突发事件),全年营业收入应与 2017 年、2018 年一致;且扣非后净利润至少不低于前三季度累计金额。 综上,公司在停产搬迁前的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前三季度均依靠自身 主营业务稳步推进经营工作,无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依赖的情形。 公司在 CPE 行业已深耕 30 多年,为国内首家引进并从事 CPE 生产企业, 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稳定成熟的业务模式和客 户渠道。公司自 2019 年 9 月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开始实施停产搬迁,停产期间 公司依靠库存仍维系重点客户的持续供货和过渡, 2021 年 6 月公司完成首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的迁建和投运。国内老客户迅速与公司重建稳定的供货渠道, 国外客户也随之实现接续稳定供货。CPE 行业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1、行业发展趋势向好 根据卓创资讯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2021年CPE行业大事记》,对公司所 在的CPE行业进行了如下分析: 2021年CPE市场出口表现强健,而国内需求表现一般,相关产品PVC价格不 断创新高下,下游PVC管材等企业成本压力较大,成本传导缓慢下,二三季度 多处于亏损状态,中小PVC管材等企业停车避险现象较为常见。虽需求端表现 平淡,但供应端整体趋紧,尤其是二三季度,CPE企业整体盈利能力良好,但 差异化仍存。 No1:均价同比上涨,市场价格创 10 年新高 4 图1 2017-2021年CPE市场震荡走高态势为主,低点出现在2020年5月份的7650元 /吨,高点出现在2021年10月份的12850元/吨,具体来看:2017-2019年CPE市场 震荡态势为主,整体价格重心小幅上移,价格波动相对有限,成本是影响市场 价格走势的主要因素;2020年,在成本及供需格局影响下,CPE市场先跌后 涨,价格波动相对较大,上半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市场恐慌情绪蔓延, 大宗商品普遍下跌,专用料市场下跌明显,CPE成本支撑减弱,加之需求端疲 弱,CPE市场快速下滑,下半年,伴随需求端恢复,加之成本支撑增强,CPE 市场开启上行通道,并延伸至2021年。 2021年CPE市场震荡上涨行情为主,价格重心较2020年上移,以山东市场为 例,低点在8650元/吨,高点在12850元/吨,波动区间相对较大,2021年均价在 10633.37元/吨,较去年上涨1721.52元/吨,涨幅19.32%。影响2021年CPE市场价 格走势的因素包括:成本支撑较强、现货偏紧、出口订单稳健等。 进入10月份,液氯市场宽幅上行,专用料市场价格亦环比上涨,CPE成本 增加明显,加之现货市场货源紧张局面加剧,CPE市场价格接连上调,10月中 旬,CPE市场价格涨至10年新高,其中山东国标CPE135A主流商谈价格最高涨 至12700-13000元/吨,较9月收盘价上涨2200元/吨,涨幅20.66%,较年初价格上 涨3850元/吨,涨幅42.78%。 No2:现货偏紧支撑,企业盈利能力尚可 5 图2 2021年CPE整体盈利良好,平均利润同比继续上涨,其中山东地区毛利润 最高值为11月份的3776元/吨,最低值为1月份的456元/吨,2021年平均毛利润为 1665.60元/吨,较去年上涨568.84元/吨,涨幅51.87%。 供需格局是导致2021年CPE企业盈利良好的主要原因。供应方面,1-11月份 CPE产量同比下滑,需求方面,出口市场表现稳健,CPE行业处于供需紧张平 衡装置,4月份至今,市场多处于低库存或现货紧张的状态,持货商挺价心态较 浓,给以市场价格一定支撑,企业盈利能力良好。 No3:产量同比下滑,现货市场货源阶段性偏紧 图3 6 2021年国内CPE月产量呈现震荡小幅下滑走势,其中1-11月份产量达到56.61 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4.38万吨,跌幅7.18%;高点出现在3月份的58.25千吨, 较去年同期增加5.08千吨,低点出现在10月份的43.60千吨,较去年同期减少 12.55千吨。 4月份以来,辽宁、安徽、山东、广东等地区部分装置短暂停车或降负荷运 行,CPE供应同比减少,现货市场货源偏紧局面持续存在,9-10月份供应端紧张 局面加剧,部分生产企业表示派单时间较长。 2、客户和订单状况平稳 自公司2021年6月首期5万吨/年CPE装置正式投运以来,公司迅速回归市 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停产前十大客户中有8家为公司停产搬迁之前就长期 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尤其是国外大客户自上世纪90年代即开始与公司长期稳 定合作,新装置建成后仍选择公司为其供货;同时公司积极开辟新的用户,其 中2家客户在公司复产之初即新晋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足以显现公司产品竞争 实力,公司产品受到广大新老客户的一致青睐。 公司复产之初,恰逢CPE市场处于低库存或现货紧张的状态,新建产能叠 加市场紧俏,导致公司产销两旺,公司订单充足(具体订单情况详见“问题五 (3)”)。受到产能所限,公司向大客户稳定供货存有不确定性,公司首先选 择恢复需求量大的牌号产品市场,同时确保重点客户的持续供货。 3、公司员工不存在重大流失 公司自停产搬迁以来,虽然有少部分员工因为新厂区远离市区选择了离职, 但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均未有流失。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员工总数为 844 人。 4、进入2022年,公司CPE装置继续稳定连续运行 2022年1-2月产量、销量分别为8,679.08吨、7,646.73吨,按此推算,2022年一 期5万吨/年CPE装置已实现满产达效,公司生产经营已切实恢复正常。 5、公司自查结论 作为国内资本市场首家实施“先关停、后搬迁”的上市公司,无先例可循, 2021年随着一期5万吨/年CPE搬迁项目的建成和投运,公司持续经营也逐步恢 复。公司将以本次搬迁为契机,遵循市场定位、准确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业 转型升级,打造新的循环经济,紧紧依靠企业自身实力不断提升经营能力。 7 公司搬迁期间必然涉及拆迁补偿、废旧资产拆除处置、土地收储、停工停 业损失等影响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搬迁结束以后,非经常性损益也将随之确认 完毕,公司将持续致力于促进主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综 上,公司不存在长期对非经常性损益较大依赖的情形。 (三)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年审会计师出具说明称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消除,请结合公司连续 4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以及 毛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拟采取的 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 1、结合公司连续 4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以及毛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9,156.54 4,512.83 163,169.69 197,942.24 扣非后净利润 -7,234.23 -3,790.71 -2,004.03 -24.85 CPE 毛利率 0.17% 5.66% 6.46% 0.03% 2018 年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位于盈亏平衡点。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寒亭 老厂全面停产,11 月、12 月无生产,2019 年度前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 1,833.48 万 元(未经审计),停产后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估计资产使用情况、应收账款 催收情况等,2019 年度提取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3,048 万元,同时因停产造成停产 停业损失 1,123 万元,停产是造成 2019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负数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0 年仅销售 2019 年结存的库存商品,本期无生产。 2021 年,公司完成一期搬迁项目建设并顺利复产,营业收入实现恢复性增 长,2021 年实现主营收入 1.92 亿元;同步公司按期完成老厂区地面附属物的拆 除清理工作,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1 亿元。但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公用工程折旧 分摊金额较大;另外,由于报告期内新增关联方借款以及停产期间与迁建项目转 固后财务费用核算不同,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1,887.68 万元;因此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公司 CPE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0.03%、6.46%和 5.66%, 8 主要原因系制造成本较高:公司生产装置采用的是德国赫斯特的酸相法工艺,相 比水相法等其他生产工艺,酸相法工艺省去了水洗和碱洗两道工序,节能效果显 著,所得产品白度高,颗粒均匀,但是生产工艺更为复杂,对后处理设备的要求 也更高,故公司的相应投资更大;另外老厂区热电分公司在停产前除了向公司供 应蒸汽之外,还承担着周边冬季供暖任务,热电机组只有在冬季供暖季方处于满 负荷运行,其余时间只能降负荷、停用部分热电机组,导致公司蒸汽成本居高不 下。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停产搬迁前制造成本持续偏高。 公司 2021 年度毛利率分析详见本问题“(一)结合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 自身经营情况,分季度、分区域列示产品产量、销售单价、销售数量,说明产品 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具有合理 性”的回复。 2021 年初公司彻底改变近年来频繁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局面,潍坊 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潍坊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搬迁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恢复提供 了积极保障作用。2021 年 6 月公司完成首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的迁建和投运, 迅速回归市场。国内老客户纷纷与公司重建稳定的供货渠道,重点客户也随之实 现接续稳定供货。公司自身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如下: (1)经营收入恢复增长 2021 年,一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已建成投运,12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具备投产运行条件,新厂区公用工程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 年,公司实现主 营收入 1.9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46 亿,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已经逐步恢复。 (2)公司产品深受新老客户青睐 自公司2021年6月首期5万吨/年CPE装置正式投运以来,公司迅速回归市场,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大客户中有8家为公司停产搬迁之前就长期与公司建立合作 关系,尤其是国外大客户自上世纪90年代即开始与公司长期稳定合作,新装置建 成后仍选择公司为其持续供货,同时公司积极开辟新的用户,其中2家客户在公 司复产之初即新晋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2021年度相比2018-2020年度纯新增客户 47家,纯新增客户收入3,070.78万元,占2021年度收入比例14.40%。足以显现公司 产品竞争实力,公司产品受到广大新老客户的一致青睐。 公司复产之初,恰逢CPE市场处于低库存、现货紧张的状态,新建产能叠加 9 市场紧俏,导致公司产销两旺,公司订单充足。受到产能所限,公司向大客户稳 定供货存有不确定性,公司首先选择恢复需求量大的牌号产品市场,同时确保重 点客户的持续供货。2022年1-2月CPE产量8,679.08吨,销量7,646.73吨,基本保持 产销两旺。 (3)二期工程主要项目如期开工 2021 年,公司“15 万吨/年双氧水”、“第二期 5 万吨/年 CPE”、“1.2 万吨/年 水合肼”第二期搬迁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能评等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图 设计已完成图审;其中双氧水项目桩基工作已经完成,第二期 CPE 项目也已进 入桩基施工阶段。 (4)控股股东提供强力资金支持和承诺 2021 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来,针对公司搬迁建设亟需资 金支持的现状,认真担负控股股东职责,为公司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截至 2021 年底,已为公司借款 2.39 亿元;其次,为化解公司退市风险,助力公司恢复持续 经营能力,潍坊市城投集团承诺:“本公司作为亚星化学控股股东将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帮助亚星化学化解退市风险、助力亚星化学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亚星化 学如因归还到期债务导致资金链紧张影响日常经营,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积极 通过但不限于向亚星化学提供担保、借款等合法合规的方式提供支持,帮助亚星 化学保障资金链安全,实现企业稳定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5)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在切实巩固其控股地位的同时公司也获得资金注入,将有效缓解资金 紧张的局面,有助于推进新厂区建设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目前该事项正在审批 中。 (6)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扩充资金渠道 2019 年公司停产搬迁之初,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就召集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召开协调会议,专项研究防 控公司银行信贷风险化解措施,会议要求各贷款银行积极配合市政府对亚星化学 寒亭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部署,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企业停产期间,统一 10 行动,在企业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提高续贷要求办理续 贷业务,不下降企业信用等级。一直以来,公司均正常付息,2021 年公司各项借 款顺利续贷。 (7)搬迁补偿款分批次拨付到位,为顺利搬迁提供了资金保障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 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补偿款总额为 14.18 亿元,需根据企业腾空土地进展情 况分批次拨付。 2022 年 2 月 24 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召集召开会议,就公司搬迁补偿资金遗留 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会议提出剩余补偿款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落实到 位。会后各责任单位积极落实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补偿款总计 10.51 亿 元。 (8)公司员工不存在重大流失 公司自停产搬迁以来,虽然有少部分员工因为新厂区远离市区选择了离职, 但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均未有流失。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员工总数为 844 人。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认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2、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 2021 年以来,经过紧张的搬迁建设,公司已建成装置均稳定连续运行,公司 已强势回归市场并实现产销平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得以平稳恢复,为进一步改 善和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在 2022 年开展以下工作: (1)强化企业内部激励,提升管理效率和执行力,全力保障已建成项目稳 产达效 ①优化绩效考核,以效益为导向严抓指标落实 2022 年公司将严格实施全员绩效考核,所有员工绩效奖惩都与公司年度、月 度目标相结合,与装置运行、产品产量、销售收入等直接挂钩,实现绩效与生产 经营同频率波动。生产系统采用“开源节流”的思维,首先按产量提取绩效奖金, 充分调动生产系统积极性;同时紧抓节能降耗不放松,根据装置、工艺、设备配 置特点,结合历史数据,制定“严苛”的消耗考核指标;销售系统以效益为中心, 引导向市场投放高附加值、新应用领域的新产品,促进差异化竞争,提升公司的 11 行业引领优势和品牌价值。 ②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化厂区 公司将重点发挥生产成本管理系统的优势,实时管控、分析产品成本信息, 做到“有的放矢”;另外公司将推进“一卡通”系统建设,实现厂区物流、人流智能 控制,打造智慧厂区。 ③大力开展“我为公司创造效益”活动 自 2022 年起,该项活动将全面铺开,公司将利用每月经济运行分析会专题 调度,用可量化数据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使“控成本、创效益”的经营理念不断深 入人心,进而强化到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之中,群策群力,共同提升企业经济效 益。 (2)强力推进二期搬迁项目建设工作,不断夯实持续经营基础 2022 年仍是公司搬迁攻坚年,公司将继续强力、全方位、多项目并行推进二 期搬迁项目建设,力争 2022 年底完成 15 万吨/年双氧水、第二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建设,夯实持续经营基础,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注重研发,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持续经营能力 2022 年,公司将紧抓搬迁机遇,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稳步推进镁系列产 品、高新聚合物等新门类产品以及 CPE 在聚烯烃方面应用等研发工作,力争研 发项目早日落地投建,实现公司新的战略布局和转型升级。 (4)积极提升资金保障能力,为“搬迁建设”和“恢复生产”保驾护航 2022 年,面对“搬迁建设”和“恢复生产”双核主线工作,资金保障仍为重中之 重,首先,公司将继续积极申请拨付剩余补偿款,为公司生产和搬迁持续输血; 其次,公司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策略,利用新厂区已建成装置和搬迁项目 为抵押担保措施,为续贷提供保障或寻求项目贷款,改变融资结构;另外,公司 在生产过程中将不断提升公司效益和资金周转效率,在销售增长的同时,保证经 营现金流量稳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收入成本表、存货收发存明细表,检查本期生产情况,分析相 12 关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分析相关变动; 2、查阅同行业可比或类比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3、查阅行业相关分析报告; 4、获取近年度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分析对非 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影响; 5、获取近四年财务报表,分析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的主要原因。获取公司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情况的说明,了解公司本期生产经营情况及 2022 年的生产经 营计划,分析公司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检查各银行借款的续 贷情况和银行授信额度,检查目前在手订单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本期 CPE 毛利率较低主要是产品工艺、生产装置水平、本期新投产承担 的公共费用分摊较大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及变动具有合理性; 2、公司搬迁期间必然涉及拆迁补偿、废旧资产拆除处置、土地收储、停工 停业损失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搬迁结束以后,非经常性损益也将随之确认完毕, 不会长期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较大依赖; 3、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不会影响财务报表编制的 持续经营基础;公司已采取了有效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 问题二、年报显示,2021 年 6 月,公司 CPE 生产装置开始正式投产,公司 2021 年分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07 万元、2,418.48 万元、7,314.32 万元、 9,529.29 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00.79 万元、-514.10 万元、-2,256.85 万元、 22,774.3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36.79 万元、-5,344.24 万元、1,739.96 万元、-2,312.85 万元。请公司结合采购销售、成本费用归集等情 况说明分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 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列示如 13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07 2,418.48 7,314.32 9,529.2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00.79 -514.10 -2,256.85 22,774.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6.79 -5,344.24 1,739.96 -2,312.85 第一季度仅针对搬迁前留存的较少库存进行出售,第二季度 6 月份转固并投 运,营业收入恢复,较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加 2,410.41 万元。随着生产装置逐步 磨合及外供蒸汽趋稳供应,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CPE 产量逐步稳定提升,销量 逐步恢复。 (二)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之间的变动趋势不匹配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07 2,418.48 7,314.32 9,529.29 营业成本 5.32 2,062.33 7,269.22 9,896.86 税金及附加 100.82 98.98 184.66 146.11 三项费用(注) 796.68 892.74 1,289.13 1,886.12 财务费用 -20.89 21.67 832.70 834.56 其他收益 33.60 27.87 29.11 439.41 投资收益 3.68 8.93 36.20 61.57 减值(信用)损失 134.26 11.42 3.71 142.56 资产处置收益 1.53 87.00 4.72 24,974.90 营业外收支 - 13.43 -69.21 387.05 净利润 -700.79 -514.10 -2,256.85 22,774.3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00.79 -514.10 -2,256.85 22,774.33 注:三项费用包含管理、销售、研发费用。 1、收入、成本各季度变动详见本问询函问题一的回复。 2、2021 年三项费用中三、四季度增幅较大,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期 5 万 吨/年 CPE 项目 2021 年 6 月转资后,三季度原计入在建工程的薪酬转入管理费 14 用约 64 万元;归集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搬迁支出的薪酬转入管理费用 322 万元。4 季度年终结算,计提退休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年终奖及补发薪酬等合计约 250.63 万元。 3、财务费用,第三、四季度较第二季度财务费用增加约 810 万元,主要是 因为原归集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256.70 万元;从控股股 东借款 2.39 亿元,增加财务费用 572.48 万元。 4、其他收益第四季度增加主要原因:本期老厂区拆除、清运完毕,结转资 产处置收益,脱硫塔项目、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及 VOCs 在线检测系统项目本 期全额转入其他收益。 5、减值损失变动主要原因:停产前客户逐步恢复合作、欠款陆续收回。 6、投资收益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增加主要原因:购进银行 T+0 理财产品较 多。 7、资产处置收益第四季度金额较大主要原因:老厂区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完 毕清算,结转资产处置收益 25,059.27 万元。 8、营业外收支第四季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核销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388 万 元。 (三)各季度归母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之间不匹配的原因分析 公司各季度归母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大幅背离的主要原因是 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归母净利润 -700.79 -514.10 -2,256.85 22,774.33 加:信用减值损失 -134.26 -11.42 -3.71 -142.56 固定资产折旧 97.16 103.97 678.26 981.78 无形资产摊销 75.00 76.80 76.80 76.8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5 1.65 1.65 1.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3 -87.00 -4.72 -24,974.90 期资产的损失 财务费用 -20.89 21.67 832.70 854.04 15 投资损失 -3.68 -8.93 -36.20 -61.5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1,408.63 -3.20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75.21 756.82 -1,004.83 -111.6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522.70 -1,732.18 303.74 -851.28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51.54 -2,542.89 3,153.13 -856.31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6.79 -5,344.24 1,739.96 -2,312.85 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除减值损失、固定 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财务费用等原因外,其他主要项目如下: 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79 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为-2,436.79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准备试生产购置原材料增加 1,075.21 万元,同时预付购置原材料款项增加 862.55 万元。 第二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10 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为-5,344.24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为:①子公司新材料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408.63 万元,主要是子公司递延收益提取;②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732.18 万 元,主要产销量恢复,预付购置原材料款项增加 912.73 万元,应收票据增加 522.56 万元;③随产量的增加期初结存的存货陆续使用,造成存货减少 756.82 万元;④ 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主要是支付经营款增加所致。 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6.85 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为 1,739.96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为:①随产量的增加存货增加 1,004.83 万元; ②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153.13 万元,主要是本期占用供应商的资金较多。 第四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774.33 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为-2,312.85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为:①老厂区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完毕,结转 资产处置收益 25,059.27 万元;②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851.28 万元,主要是预付 材料款项增加 270.77 万元,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等增加 245 万元;③经营性应付 项目的减少 856.31 万元,主要是期末支付供应商账款。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6 会计师获取公司各科目明细表,复核了公司各季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 制过程,对公司各季度的收入、成本及各项费用归集进行了分析性复核;同时对 公司按照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所分开列示的项目复核,并检查各项目的收款、 供应商的付款,并对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损失、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及经营性 应付项目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金额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判断公司现金流量变动的 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述公司说明分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和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2 亿元,其中经销代理销售收入 1.28 亿元,占比为 66.67%;境外销售收入 0.63 亿元,占比为 32.71%。请公司补 充披露:(1)经销商销售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 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并结合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2)公司经销商模式下的收入 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公司前五大经销商销售的具 体情况(关联经销商请合并计算),包括名称、合作年限、销售数量及金额、信 用政策及回款情况、终端客户情况以及公司与经销商及其终端客户是否具有关 联关系;(4)本期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名称、合作年限、所在区域、销售数量、 金额及占比、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5)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本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 7 号附件《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 收入扣除》的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新增贸易业务等情况,相关营业收入扣除 是否合理;(6)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经销商销售以及海外销售事项采取的审计程 序及获得的审计证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经销商销售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个 人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并结合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 17 1、经销商销售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 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 公司与国内外经销商的合作模式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不对客户销售区域、渠 道、对外销售价格、库存、售后服务等进行约定和管理,价格、结算方式等由交 易双方采用市场化协商的方式确定,不涉及返利、退换货机制(质量问题导致的 退换货除外),除非产品质量问题,否则经销商没有权利要求公司回购其已采购 的商品,公司不存在经销商代销的情况。 经销商选取标准: 在选择经销商时,通过运营实力、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履约守信等方面对 经销商的综合实力进行考察。与公司合作的经销商普遍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能 够按要求时限付款。不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 日常管理: 公司通过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对经销商进行管理,避免在销售活动中因客户 信用问题给公司带来损失,规范和引导销售行为,有效地控制产品销售过程中的 信用风险,减少销售的呆坏账,外贸经销商中若发生收款风险,通过出口信保追 款,最大限度减少呆坏账风险。 定价机制: 公司综合考虑产品的成本、市场定位、所属品牌定位及影响力、同类产品过 往价格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等因素确定价格指导体系,并根据产品竞争力评估、 运输环节成本等确定销售价格,国内经销商的供货价格执行大中型直供客户价格, 国外经销商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制定销售价格。 物流情况: 国内经销商:自提,客户到公司提货;送货,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运 至约定交货地点。境外经销商,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运送到约定的港口, 装船、货物离港即完成交货。 退换货机制: 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换货需由客户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换货,换货必 须遵循先审批后换货的原则,未按规定换货的不予收货。2018-2020 年度换货数 量 298.15 吨(占比 0.31‰),2021 年换货数量 13.375 吨(占比 0.60‰),换货数量 18 占销售数量比例极低。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 (1)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客户中存在经销商的主要原因为:①经销商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及较强 的市场开拓能力,与经销商合作有助于扩大市场规模;②利用经销商市场覆盖面 广、反应迅速的特点,可以充分满足中小客户需求;③公司在境外暂未成立境外 办事机构,对于解决境外客户的技术、市场问题存在一定滞后性,境外经销商能 够为国外客户提供快速、及时的技术服务支持,同时对国际市场做到迅速反应, 有助于公司提高境外市场占有率。 (2)公司本期与停产前境内经销商占比变动情况 公司CPE境内收入中经销商收入占比:2019年度29.39%、2021年度41.99%。 2021年度相比2019年度经销商占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CPE项目6月份投产,设 计产能5万吨/年,与停产搬迁之前的17万吨/年产能相比,目前的5万吨产能尚不 能满足大型生产厂家的需求,暂时无法与大型生产厂家签订长期直销供货合同。 (3)同行业销售模式比较 同行业 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直销模式指由公司与产品用户 直接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并直接进行产品配送和结算的销售模式,国内业 日科化学 务采取该种模式;经销模式是指经销商向公司下订单,由公司组织生产并 (300214) 将产品销售予经销商,经销商再向最终客户销售的模式,国际业务主要采 取该种模式。 瑞丰高材 公司的国内销售由销售部负责,以直销为主,根据客户订单向其直接供货; (300243) 公司国际市场业务由国际贸易部负责,销售模式以代理为主,直销为辅。 公司的国内业务由销售公司负责,以直销模式为主,根据客户合同或订单 *ST亚星 向其直接供货; (600319) 公司国际业务由进出口公司负责,以经销商为主,经销商再向最终客户销 售的模式。 日科化学:参照2021年5月《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披露的相关信息。 19 瑞丰高材:参照2021年9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披露的相关信息。 综上,本期经销商模式符合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采用经销商模式符合行业 特点,是合理的。 (二)公司经销商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 1、经销商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和依据 公司本期收入来源于销售CPE产生的收入,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的销售合 同,公司与直销商(经销商)的合作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向公司采购的 商品,除非产品质量问题,否则经销商没有权利要求公司回购其已采购的商品, 公司不存在经销商代销的情况。 内销产品如约定客户自提,在货物出厂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内销产品如 合同约定公司送货,公司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收货后,确认销 售收入的实现;外销产品主要为FOB模式,在货物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内销:客户自提情况下,公司要求客户委托的物流公司在发货单上签收;公 司送货情况下,公司要求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故内销收入公司依据签收的发货 单或送货单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 外销:公司主要采用 FOB 贸易模式。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相 关规定,风险转移时点为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货物所有权相关的毁损、灭失 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指定船只船舷或货交承运人时转移,公司与境外销售客 户也遵循了国际贸易的通用规定。因此,针对境外销售,公司报关装船出口后, 依据报关单、货运提单等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符合国际贸易的通用规则。 公司外销地区均在一定程度上受疫情影响,出口效率有所减缓;另外疫情原 因,外销物流费用有所提升,但85%以上外销份额运费双方约定由客户承担,仅 不足15%外销份额运费由公司承担,该部分运费公司均已通过提升售价的方式予 以转嫁,目前疫情导致物流费用增加并未对公司出口业务成本构成大的影响。截 至目前,各外销国家和区域有关CPE产品出口的贸易政策未出现明显不利的变化, 未对公司外销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针对公司出口产品的贸易政策有较大 20 调整或变化,公司将采取调整销售策略、重新分配内销和外销份额等措施,努力 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2)同行业收入确认政策 同行业 收入确认政策 日科化学 国内销售公司根据买方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 (300214) 交货,货到买方并经买方收货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国外销售根据产 品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组织发货,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等相关单证报关,在货物报关出口离岸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瑞丰高材 公司国内销售在客户收货并经客户验收合格时,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此同 (300243) 时公司确认收入。 公司出口销售采用离岸价确认销售收入,出口销售的主要价格条款为FOB、 CIF、CFR等。在FOB、CIF、CFR价格条款下,公司在国内港口装船后或边境 指定地点交货后,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以报关装船或边境交货 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ST亚星 内销产品如约定客户自提,在货物出厂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内销产品如合 (600319) 同约定公司送货,公司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收货后,确认销 售收入的实现;外销产品主要为FOB模式,在货物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 现。 综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没有明显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公司前五大经销商销售的具体情况(关联经销商请合并计算),包括 名称、合作年限、销售数量及金额、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终端客户情况以及公 司与经销商及其终端客户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单位名称 开始合 本年销售数 销售金额 回款情况 信用政策 作时间 量(吨) (万元) LIANDA 1995 年 2,211.65 2,123.74 2021 年度销售全 0 天,先款 CORPORATION 部回款 后货 DAEIL ADVANCED 1995 年 1,154.00 1,165.83 2021 年末应收账 0 天,先款 MATERIALS CO., LTD. 款余额 112.34 万 后货 21 元,2022 年 1 月份 已收回(注 1) 潍坊云和润新材料有 2018 年 910.08 861.34 2021 年末应收账 0 天,先款 限公司 款 余 额 42.41 万 后货 元,2022 年 1 月份 已收回(注 2) 成都伯予供应链管理 2021 年 771.00 738.31 2021 年度销售全 0 天,先款 有限公司 部回款 后货 厦门东吉工贸有限公 1997 年 668.00 641.56 2021 年度销售全 0 天,先款 司 部回款 后货 注 1、信用政策为先款后货,2021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112.34 万元的原因:该 客户为国外客户,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期末处于结算期,导致出现应收账款余额。 注 2、信用政策为先款后货,2021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42.41 万元的原因:该 客户提供的票据有瑕疵,2022 年 1 月更换票据后收回款项。 续上表 单位名称 终端客户 公司与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 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LIANDA ContiTech、Parker Hannifin、Eaton 等 不存在关联关系 CORPORATION DAEIL ADVANCED LG HAUSYS LTD、KCC 不存在关联关系 MATERIALS CO., CORPORATION、WINCHE LTD. CO.,LTD、NUVOTEC CO.,LTD 等 潍坊云和润新材料 衡水磊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 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西威鹏新材料有限公司、邢台科亚 特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 成都伯予供应链管 四川新顺丰祥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塑线缆有限公司等 厦门东吉工贸有限 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福建南 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 平太阳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 22 (四)本期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名称、合作年限、所在区域、销售数量、金 额及占比、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 本年销售 开始合作 所在区 销售金额 单位名称 数量 销售占比 回款情况 信用政策 时间 域 (万元) (吨) LIANDA 0 天,先款后 1995 年 美国 2,211.65 2,123.74 9.96% 全部回款 CORPORATION 货 DAEIL 期末 112.34 万 0 天,先款后 ADVANCED 1995 年 韩国 1,154.00 1,165.83 5.47% 元,2022 年 1 货,信用证 MATERIALS CO., 月份已收回 结算 LTD. SHANGHAI POTOMER 欧洲 0 天,先款后 INTERNATIONA 2005 年 681.35 560.06 2.63% 全部回款 (注) 货 L TRADE CO.,LTD. TORIMEX- 期末 68.46 万 CHEMICALS 2018 年 波兰 390 542.87 2.55% 元,2022 年 1 1 个月 LTD.SP Z O.O 月份已收回 期末 167.25 万 NGE POLYMER 1996 年 德国 352.2 489.36 2.29% 元,2022 年 1 1 个月 GMBH 月份已收回 注:公司注册地在上海保税区,主要销售区域为欧洲。 (五)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业务办理》第 7 号附件《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说明公司 是否存在新增贸易业务等情况,相关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合理 报告期公司供应商主要为公司提供 HDPE、硬脂酸钙、液氯、水、电、蒸汽 等原辅料。公司购入原材料,经过生产加工,检验后对外销售产成品,公司与会 计师检查了本期客户清单、销售明细表、成本计算单及出入库记录等信息。经核 23 查,公司与会计师认为,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自产的 CPE 销售收入, 不属于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相关营业收入 扣除合理。 公司在停产搬迁期间,是对公司停产前自产的 CPE 库存货物进行出售,该 部分库存商品至 2021 年一季度已基本销售完毕,停产期间公司未开展贸易业务, 也无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六)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经销商销售以及海外销售事项采取的审计程序 及获得的审计证据 针对经销商销售以及海外销售事项,会计师采取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核查与公司实施的会计 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通过执行内部控制测试程序,了解、评估被审计单位与销售收款相关的 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3、获取主要经销商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的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 承担,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及退换货等,并与 直销客户的合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对收入执行发生测试,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销售相 关的合同、发货单(送货单)、报关单、提单、发票及收款记录等信息,评价收入 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对收入执行完整性测试,从发货记录中抽取样本追查至合同、发货单(送 货单)、报关单、提单及发票开具、收入确认,检查收入确认的完整性; 6、对于境外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 销售单据进行核对,并利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查询有关信息,核实出口收入的真 实性; 8、分析本年度境内外销售客户变化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9、对 2021 年 12 月份的发货记录、账面收入、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内的报关 信息,进行相互核对,检查相关的合同、发货单(送货单)、报关单及货运提单 等,评价收入的发生、完整、截止。结合存货监盘、期后退货及期后收入检查, 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4 10、走访/访谈主要经销商,了解公司与客户交易金额、合作时间、信用政 策、经销商期末库存、主要终端客户基本情况及关联方关系等情况; 11、结合货币资金审计,核对公司银行流水信息,确认是否存在销售回款异 常事项; 12、函证主要经销商的本期销售额、期末余额,本期回函经销商的销售额为 12,221.18 万元,其中境外回函的销售额为 6,718.46 万元。函证主要经销商的期末 库存数量,评价经销商期末库存水平的合理性,函证(含走访、访谈)经销商期 末库存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1年/2021年12月31日 回函经销商收入金额(万元) 10,871.72 回函经销商期末库存金额(万元) 1,574.38 期末库存占比 14.48% 注:销售额均包含试生产期间收入。 13、期后销售检查,检查主要经销商及境外销售是否持续发生。 综上,会计师已针对公司经销商及海外销售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销售部负责人,了解经销商选取标准、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 情况、退换货机制等; 2、获取经销商清单,检查是否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 3、检查同行业销售模式、同行业收入确认政策,并与公司对比,核查是否 存在差异; 4、访谈(走访)公司主要经销商销售,了解合作年限、销售数量及金额、信用 政策、终端客户情况以及公司与经销商及其终端客户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5、获取公司经销商清单、检查报告期及期后回款情况; 6、获取公司供应商清单、客户清单、销售明细表、成本计算单及出入库记 录等信息,核查是否存在贸易收入; 25 7、经销商销售以及海外销售事项的核查程序详见本问题(六)。 (二)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 1、经销商不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本期经销商模式符合目前的生产经营 情况,采用经销商模式符合行业规律,具有合理性; 2、经销商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与行业相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3、公司前五大经销商、主要终端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自产的 CPE 销售收入,不属于本会计年度 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相关营业收入扣除合理; 5、会计师已经针对公司经销商及海外销售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问题四、年报显示,前期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原生产厂区全面停产并同 步实施搬迁,2021 年公司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完成拆迁清算,获得土地及其他附属 物补偿总额为 14.18 亿元,其中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为 7.46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收到搬迁补偿款总计 10.51 亿元,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1 亿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拆迁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近年公司实施搬迁及 收到相关款项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会计处理,剩余补偿款拨付安排及预计确认 时间节点;(2)公司搬迁是否属于政策性搬迁,结合搬迁进展及款项收取情况, 说明资产处置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 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公司拆迁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近年公司实施搬迁及收到相关款项的 具体时间节点以及会计处理,剩余补偿款拨付安排及预计确认时间节点 1、搬迁协议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寒亭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实施整体征收搬迁。经双方 协商,达成协议,主要协议内容如下: 26 (1)征收范围 寒亭区民主街 529 号,土地面积 585,215 平方米,为国有土地,地上附着 物征收面积约 12.8 万平方米。 (2)征收补偿 根据依法按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和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 定,被征收单位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其他附属物补偿价值为:1、房屋及其他附 属物补偿费 74,620.86 万元;2、土地补偿费 26,186.8259 万元;3、停产停业损 失补偿 40,961.60 万元;合计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141,769.2859 万元。 (3)付款方式 征收补偿款根据企业腾空土地进展情况分批次拨付。 (4)搬迁要求 征收范围内房屋、设备、管线等附着物的清理、拆除、垃圾清运、水土环境 治理等工作由被征收单位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被征收单位承担。清理、拆除工 作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过程及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收到相关款项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会计处理 时间 金额(万元) 会计处理 2019 年 12 月 27 日 16,000.00 专项应付款 2020 年 3 月 12 日 24,000.00 专项应付款 2020 年 3 月 11 日 20,000.00 专项应付款 2021 年 1 月 14 日 2,000.00 专项应付款 2021 年 8 月 25 日 21,000.00 专项应付款 2022 年 1 月 29 日 1,000.00 专项应付款 2022 年 3 月 4 日 21,100.00 专项应付款 合计 105,100.00 / 3、剩余补偿款拨付安排及预计确认时间节点 2022 年 2 月 24 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召集召开会议,就公司搬迁补偿资金遗留 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会议提出剩余补偿款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落实到 位。会后各责任单位积极落实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补偿款总计 10.51 亿 27 元。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归集搬迁损失为土地及修复费用 1.38 亿元、停产停业 损失 1.67 亿元。土地使用权需要在政府部门收储后确认相关损益,截止本问询回 复日政府部门尚无具体的收储时间。停产停业损失根据目前公司搬迁项目进度预 计将在 2023 年度确认。 (二)公司搬迁是否属于政策性搬迁,结合搬迁进展及款项收取情况,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 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益的情形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0 号)第 三条: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 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 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潍坊亚 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生产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 115 号)明确写明:公司寒亭厂区地处市中心城区,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 周边商铺密集、居民众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 号)、《山东省城镇人口 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8】9 号)等 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亚星化学位于寒亭区北海路以东、民主街以北的生 产厂区实施搬迁关停。 综上,公司实施的本次搬迁符合《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0 号)第三条规定,属于政策性搬迁。 2、搬迁进展及款项收取情况 公司生产装置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关停。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董事 会通过决议子公司与下营管委会签署《项目用地协议》,确定了公司搬迁目的地, 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搬迁工作。2021 年,公司推进老厂区的拆除清理工作,以保 护性拆除为原则,最大限度挽回设备装置的拆迁损失。公司先后分 5 批次将拟拆 除资产进行公开挂牌出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拆除。2021 年底,公司已按期 完成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除政府要求保留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作。 款项收取情况详见本题“收到相关款项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会计处理”。 28 3、资产处置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 项目 金额(万元) 依据、过程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收入、拆除收入 《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74,620.86 约定的补偿金额、银行回单等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成交通知书、合 老厂区拆除房屋、设备等收入 8,151.93 同、银行回单、验收申请单及发票等 出售废旧电缆及物资等收入 440.40 招标资料、银行回单及发票等 小计 83,213.19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成本、支出 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清单、利旧设备清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成本 53,868.18 单等 拆除维护支出 3,704.13 合同、决算报告、发票及验收报告等 明细账、发票、内部文件及各项审批 人工、水电及其他成本 581.61 记录等 小计 58,153.92 资产处置收益 25,059.27 4、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 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 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 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 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 29 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 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 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 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 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 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④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 “2017年2月,甲企业与所在城市的开发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投资协议, 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根据协议,甲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约4亿元建设电子 信息设备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占地面积400亩,该宗项目用地按开发区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挂牌出让,甲企业摘牌并按挂牌出让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4800万元。甲 企业自开工之日起须在18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从原址搬迁至开发区,同时将甲 企业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200亩,按照所在地段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 估为1亿元)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将向甲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 本例中,为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甲企业将其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 用地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为此向甲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由 于开发区政府对甲企业的搬迁补偿是基于甲企业原址用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实 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 是企业让渡其资产的对价,双方的交易是互惠性交易,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的 特点。因此,甲企业收到的1亿元搬迁补偿资金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而应作为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收入。” ⑤《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案例7-03搬迁补偿事项 的会计处理 3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以下简称解释3号)的相关规定,搬迁补 偿事项只有在满足两个要素的前提下,才能适用解释3号的特殊规定,即先将收 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 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 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 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上述两个要素是指“因公 共利益进行搬迁”以及“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公共利益 搬迁包括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搬迁。一般而 言,公司是否因公共利益进行搬迁,结合具体搬迁事项的原因、背景和协议约定 进行分析,其结论一般不会引起争议。实务中分歧点较多的是如何判断财政预算 直接拨付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预算由政府编制并经人 民代表大会审批,有严格的发放审批流程和发放途径。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证明, 公司收取的补偿款属于财政预算内支出且收取方式是财政直接拨付,则不能认定 满足这一要素。 综上,公司老厂搬迁原因是为了配合城市规划和旧区改建,具有公共利益的 因素。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搬迁协议,同时政府部门出具 证明补偿款的拨付并非出自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的预算支出资金,故并不同时满足 适用解释3号特殊规定的两个前提要素,因此,不能完全适用解释3号的特殊规定。 进一步分析公司搬迁背景,公司在老厂地块上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没有权 属争议,该地块所在地也存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公司搬迁补偿款的定价依据为第 三方评估值,搬迁协议也未就公司如何具体使用补偿款进行规定。该交易的实质 是公司将自身的资产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平等交易,用资产公 平换取所谓的“补偿款”,款项的本质并非政府补助而是交易对价。该交易与公司 向其他非政府部门处置资产并收取处置对价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公司收到的搬迁 补偿款基于第三方评估值,且未附带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未含有政府补 助的成分,相关搬迁补偿款全部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不存在提前确认收益的情形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寒亭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不含政府保 31 留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已拆除、清运完毕。潍坊市中央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 室出具《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老厂区拆除情况的说明》,证明除 保留资产外,亚星化学已按照《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要求完成房屋 及其他附属物拆除工作。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会计师共同对拆除、清运后 的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再次确认均已拆除完毕。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提前确认收益的情形。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寒亭生产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15号);获取公 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检查已收到补偿款的原始凭证;执行访谈程序,了解补偿协议条款、补偿资金收 取情况、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要求等; 2、获取寒亭老厂区资产处置主要合同、检查银行收款原始凭证、增值税发 票等,现场察看寒亭老厂区拆除、清运后的现场情况,检查各标段的工程验收申 请单; 3、获取潍坊市中央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保留亚星热电厂有关建 筑物的函》 关于对接亚星供应部办公楼作为中铁建施工单位临时办公场所的函》 《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老厂区拆除情况的说明》等文件资料;执 行访谈程序,了解保留的房屋建筑物情况,了解寒亭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 除情况; 4、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检查账面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搬迁支出的范围,以及 归集和计算的准确性; 5、复核管理层对该交易的账务处理情况,核实交易金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6、对主要资产处置收入的委托方、拆除维护支出的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 确认交易额、验收情况等信息; 8、获取相关税收政策,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公司搬迁属于政策性搬迁 的证明; 32 9、检查该交易相关的列报和披露是否适当。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寒亭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不含政府保留的房屋 及其他附属物)已拆除、清运完毕,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核算的依据充分,会计处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提前确认收益的情形。公司搬迁虽属于政策 性搬迁,但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 问题五、年报显示,公司称目前拥有 5 万吨/年的 CPE 装置,二期 5 万吨/ 年产能 CPE 项目预计 2022 年完工,CPE 预计产能较搬迁前 17 万吨/年有所下 降,2021 年 CPE 生产量 2.4 万吨,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显示目前化工行业获取 新的产能指标较难。请公司补充披露:(1)复产后 CPE 业务的生产状态,是否 为连续性生产,是否存在再次停产的可能性,说明生产经营是否切实恢复正常; (2)结合复产前后 CPE 装置的产能利用率对比情况,说明复产以来公司生产模 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CPE 预计产能下降原因,未来是否存在增加 CPE 或其他 产品产能安排;(3)结合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是否通过经销商 销售、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在手订单金额、历史沿革、主要财务状况、截至期 末的结算情况,说明复产后老客户重新获取情况、新客户开发情况及主要客户与 复产前对比情况,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说明原因及风险;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使用德国赫司特公司酸相法工艺的优 缺点,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请年审会计 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复产后 CPE 业务的生产状态,是否为连续性生产,是否存在再次停 产的可能性,说明生产经营是否切实恢复正常 公司一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自 2021 年 6 月正式投运以来,除了个别时 间由于外供蒸汽压力波动调减负荷以外,截至目前,该套装置建有 3 条独立运行 生产线且均在连续稳定生产,为彻底消除外供蒸汽压力波动对生产负荷的影响, 公司已完成自建燃气锅炉的安装调试工作,该锅炉将成为外供蒸汽的有效补充, 33 向公司稳定、充足供应蒸汽,确保公司正常、稳定、连续的生产秩序和节拍。 公司新厂区位于山东首批规划批复的化工产业园内,再次搬迁的可能性较小, 另外公司二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等项目也将陆续建成,两套装置将合计建有 6 条独立运行的生产线,公司已不存在再次全面停产的可能。2022 年 1-2 月,公司 CPE 产量 8,679.08 吨,按此推算,2022 年一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已实现满产达 效,公司生产经营已切实恢复正常。 (二)结合复产前后 CPE 装置的产能利用率对比情况,说明复产以来公司 生产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CPE 预计产能下降原因,未来是否存在增加 CPE 或其他产品产能安排 2019 年 1-10 月份 17 万吨/年 CPE 产能装置均处于满产状态,但其中:7 万 吨/年为我公司自产产能;10 万吨/年为委托潍坊乐星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生 产。本次停产搬迁后,公司拟自建两套 5 万吨/年产能装置,且停止了原委托其 他公司加工生产模式。 公司复产后,根据装置、工艺、设备配置特点,结合历史数据,制定“严苛” 的消耗考核指标,2021 年度主要材料 HDPE、液氯的单耗与停产前的单耗无较大 变化,HDPE、液氯的单耗停产前、复产后均在 0.60、0.65 上下略有波动。 2021 年一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投产初期受外供蒸汽压力波动调减负荷影 响,4 季度产量 10,283.45 吨,产能利用率 82.27%。其中 12 月份产量 4,332.85 吨, 已满产达效,2022 年 1-2 月产量 8,679.08 吨,继续延续满产达效,目前 CPE 产能 利用率已和复产前一致,均达到满产水平。 按照目前公司已披露的搬迁建设计划,两套 CPE 装置产能合计为 10 万吨/ 年,较公司停产前的 17 万吨/年产能有所缩减,核心原因是公司基于目前 CPE 市 场定位以及产品定位作出的科学决策,公司在 CPE 行业已深耕 30 多年,为国内 首家引进并从事 CPE 生产企业,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我公司作为行业的引 领者更需要找准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定地实施差异化生产,促进行业整 体的良性发展和竞争;同时,公司需要紧抓本次搬迁契机,重新准确审定并瞄准 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地调整产品结构和实施产业升级,积极利用新厂 区周边资源优势,发展新门类化工品产业,打造新的循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目标。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除了已建成的一期 5 万吨/年 CPE 以及正在建设的二 34 期 5 万吨/年 CPE 装置项目外,公司暂无新增 CPE 产能安排。除了 CPE 产品产 能外,公司已披露将陆续建成 12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15 万吨/年双氧水、1.2 万 吨/年(100%浓度)水合肼等产品产能。后续如果由于市场或战略部署等因素导 致公司需要调整现有搬迁项目产品产能或投建其他新产品产能,公司将及时履行 相关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结合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是否通过经销商销售、交 易时间、交易金额、在手订单金额、历史沿革、主要财务状况、截至期末的结算 情况,说明复产后老客户重新获取情况、新客户开发情况及主要客户与复产前对 比情况,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说明原因及风险 1、2021年度新增主要客户情况 2021年度相比2020年度新增CPE销售客户104家,新增客户收入7,592.32万 元,占2021年度收入比例35.60%。以上新增客户中有较多为2020年之前存在合 作关系的老客户,因公司2020年迁建停产,双方暂时不合作,2021年重新投产 后,该部分客户恢复采购。2021年度相比2018 -2020年度纯新增客户47家,纯新 增客户收入3,070.78万元,占2021年度收入比例14.40%。截至2022年2月末公司在 手订单6,400吨。 2021年度公司前十名客户及前5名纯新增客户相关情况进行列示,具体如下 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成立 开始合作 是否通 交易时间 交易金 期末结 时间 时间 过经销 额 算情况 商销售 LIANDA 1995年 1995年 是 2021年5-12月 2,123.74 -1,083.48 CORPORATION 山东展新新材料股份有 2011年 2011年 否 2021年5-12月 1,237.47 49.63 限公司 潍坊富瑞兴塑胶科技有 2013年 2014年 否 2021年4-12月 1,180.64 27.20 限公司 DAEIL ADVANCED 1991年 1995年 是 2021年5-12月 1,165.83 112.34 35 MATERIALS CO., LTD. 潍坊云和润新材料有限 2018年 2018年 是 2021年4-12月 861.34 42.41 公司 成都伯予供应链管理有 2017年 2021年 是 2021年5-12月 738.31 - 限公司(新增客户1) 山东明联新材料有限公 2018年 2018年 否 2021年4-12月 705.74 21.74 司 厦门东吉工贸有限公司 1997年 1997年 是 2021年4-12月 641.56 -0.84 SHANGHAI 2005年 2005年 是 2021年6-12月 POTOMER 638.18 -53.05 INTERNATIONAL TRADE CO.,LTD. 潍坊宇泽坤商贸有限公 2019年 2021年 是 2021年4-12月 630.01 14.66 司(新增客户2) XINYA CHEMICAL 2019年 2021年 是 2021年5-11月 CO., LIMITED(新增客 391.85 -50.39 户3) 武汉嘉旺威科技有限公 2014年 2021年 是 2021年7-12月 186.16 - 司(新增客户4) WEIFANG XINXIANG 2020年 2021年 是 2021年6-12月 CHEMICAL CO.,LTD 176.65 - (新增客户5) 注:交易金额包含试生产期间产生的收入。期末结算情况中正数为应收账 款、负数为预收款项。 (续上表) 公司名称 历史沿革 主要财务状况 LIANDA 注册地在美国,股权结构:LEE MAO 51%、家人 2021年收入4000万美 CORPORATION 49% 元 山东展新新材料股 2016年进行股份制改革,前三位股东分别为李超 2021年收入1.8亿元 36 份有限公司 (32.35714%)、刘明磊(28.57143%)、山东省现 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8.57143%) 潍坊富瑞兴塑胶科 2013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股权及出资比例 2021年收入6000万元 技有限公司 分别为: 张国辉(85%)、王利洪(15%) DAEIL 注册地在韩国,公司有4个股东:郑瑞永(58%)、 2021 年 收 入 500 亿 韩 ADVANCED 宋六南(29%),其余13%为郑瑞永家人持有 元 MATERIALS CO., LTD. 潍坊云和润新材料 2018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东及出资比 2021年收入2000万 有限公司 例分别为:尹晓云(99%)、尹安庆(1%) 成都伯予供应链管 2017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777万元,成立时股权结 2021年收入9000万 理有限公司(新增 构为:张波(99%)、田晓波(1%) 客户1) 山东明联新材料有 2018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股东及出资 2021年收入9000万 限公司 比例分别为:丁峰(60%)、刘文波(17%)、臧 传亮(13%)、高大礼(10%) 厦门东吉工贸有限 1997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万元,股东及出资比 2021年收入2800万 公司 例分别为:洪希鸣(25%)、吴高强(33.33%)、 薛嘉宝(41.67%);通过三次股东之间的股权变 动,2019年注册资本变更为50万元,此时股东及出 资比例分别为:洪希鸣(80%)、吴高强(20%) SHANGHAI 2005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80万元,股东及出资比 2021 年 收 入 800 万 美 POTOMER 例分别为:夏红兵(65%)、华荣(35%),经过 元 INTERNATIONAL 多次股权变更后,2017年股权及出资比例分别为: TRADE CO.,LTD. 华荣(35%)、孙一灵(35%)、华秋石(30%) 潍坊宇泽坤商贸有 2019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股东及出资比 2021年收入1300万左 限公司(新增客户 例分别为:崔金磊(60%)、秦日芹(40%) 右 2) XINYA 公司属于香港个人独资企业 2021 年 收 入 350 万 美 37 CHEMICAL CO., 元 LIMITED(新增客 户3) 武汉嘉旺威科技有 2014年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及出 2021年收入3100万元 限公司(新增客户 资比例分别为:陈锐(50%)、高伟玲(50%) 4) WEIFANG 2020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及出资比 2021年收入65万美元 XINXIANG 例分别为:王立平(90%)、王久英(10%)。2021 CHEMICAL 年王久英将其股权转让给崔志平,转让后股权结 CO.,LTD(新增客 构为:王立平(90%)、崔志平(10%)。 户5) 2、迁建前2019年度前十大客户在2021年度的交易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主要产 2019 年度 2021 年度收入 公司名称 品名称 收入金额 金额 LIANDA CORPORATION CPE 16,449.89 1,863.79 潍坊宏建橡塑有限公司 CPE 4,928.11 - 大连泰和润商贸有限公司 CPE 4,386.64 30.68 江西华琪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CPE 3,731.11 173.31 DAEIL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CPE 4,024.52 1,165.83 SHANGHAI POTOMER INTERNATIONAL CPE 3,062.16 560.06 TRADE CO.,LTD. HOPEWELL CHEMICALS TRADING CPE 2,845.06 97.64 CORPORATION KCC CORPORATION CPE 2,802.21 - NGE POLYMER GMBH CPE 2,620.85 489.36 潍坊云和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CPE 2,095.65 861.34 复产后老客户重新获取及新客户开发情况:2021 年 6 月公司开始恢复生产 和销售后,逐步开始与之前的客户继续进行合作,由上表数据列示 2019 年度前 38 十大客户中有 8 家在 2021 年度已经开始恢复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拓 市场, 2021 年度共计开发 47 家新客户,新增客户收入为 3,070.78 万元。由于公 司本年度大部分收入来自以前合作的老客户,因此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上与迁建 之前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使用德国赫司特公司酸相法工艺 的优缺点,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CPE 是由高密度聚乙烯为原料经氯化反应制得的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其 特殊的高分子结构形式决定了 CPE 具有优良的柔韧性、阻燃性、低温性、耐候 性、耐油性、耐化学品性、高填充性以及与 PVC、ABS 等有良好的相容性等一系 列优异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在塑料、建材、橡胶、油漆、颜料、轮船、造纸、纺 织、包装以及涂料等行业具有广泛的应用。 目前,生产 CPE 的主要方法有水相法和盐酸相法。目前国内外生产 CPE 的 主要方法为水相悬浮法,其缺点是产品白度不高,含酸废水不能回收利用,污水 排放量大。公司搬迁后仍坚持 CPE 独家采用德国赫司特公司酸相法工艺技术, 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以及本次搬迁,生产技术更臻完善,具备以下优势: 1、酸相法工艺不需在反应体系加引发剂,加入的其他水溶性助剂仅为水相 法的 1%,因而产品残留的助剂及冲洗水有机物含量非常低,排出废水的 COD≤100mg/l。 2、工艺流程短,能耗低。据统计,盐酸相法吨 CPE 耗蒸汽 1.5-2 吨,水相法 耗蒸汽达到 6-10 吨。 3、副产盐酸循环利用,无废酸排放。酸相法反应结束后,得到 25%左右的 盐酸,一部分可再配成 20%的盐酸回用,其余部分可作为工业盐酸销售。水相法 反应结束后,得到 4%的酸性废水,无利用价值,只能中和后排放,造成水资源 浪费和一定程度的污染。 4、基于公司酸相法工艺倾力打造低耗能、无污染绿色产品,且产品白度高, 颗粒均匀,加之公司在行业内的引领地位和悠久历史,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产 品在高端市场口碑良好,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国外大客户,自上世纪 90 年代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搬迁复产后,仍选择公司为其持续 供货。 39 但酸相法工艺上述优点也同步带来了如下缺点: 1、装置建设投资大。由于德国赫司特公司酸相法工艺技术先进且环保投入 高,导致装置主要设备均需要进口,对应的备品备件也同样需要进口,虽然本次 搬迁大量改用国产设备,但产线整体运营成本仍居高不下。另外,酸相法工艺省 去了水洗和碱洗两道工序,但是生产工艺更为复杂,对后处理设备的要求也更高, 相比水相法工艺无需采用进口设备,环保及后处理设备投入也可能存有弹性,导 致水相法装置建设投资相比酸相法有大量的节约空间。 2、中低端市场竞争暂不具备优势。由于公司运营成本和环保处理达标导致 产品成本高,酸相法工艺产品与水相法工艺产品在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中不具备 优势,近年来,经过多年的无序竞争和环保整治,各厂家逐渐回归理性,针对自 身优势紧盯目标客户,向专用料、个性化一站式服务等方向开展差异化竞争,差 异化竞争的优势在行业中日益显现。公司也积极顺应市场,针对企业产品特性和 目标客户积极推进差异化生产和竞争,促进行业的优胜劣汰和良性发展。 20 世纪 60 年代, CPE 是德国赫司特公司在全球首先研制成功并实现工业 化生产,20 世纪 90 年代,我公司为全球独家引进德国赫司特酸相法氯化专项技 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创新改造,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其中 5 万吨/年 氯化聚乙烯(CPE)生产技术及设备的开发曾经还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 奖,公司拥有 CPE 生产技术的全部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纠纷。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 CPE 技术日臻完善,作为行业引领企业,公司在注 重产品技术提升的同时,倾力打造其成为一种低耗能、无污染绿色产品,这既符 合国家的能源节约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又与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建设资 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一致,但与传统水相法生产技术相比,虽然环境治理以及节 能降耗正在逐步趋紧,两种工艺产品制造成本有所拉近,但仍未彻底扭转局面。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报告期成本计算单、入库记录及 2022 年 1-2 月份入库记录等资 料,了解月度未满产的原因; 2、检查 2021 年度、2019 年度 CPE 装置的产能利用率、成本计算单,分析 40 各项主要材料、能源及人工的单耗,检查公司的经营计划等信息; 3、获取客户清单,走访(访谈)主要客户、查询公开信息等资料,核查客 户名称、成立时间、历史沿革、交易金额、主要财务状况、期末的结算情况等; 4、访谈销售负责人、了解主要客户的开始合作时间,在手订单等信息; 5、获取复产前后新老客户清单,检查主要客户与复产前对比情况,新客户 增加情况,检查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变化情况; (二)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会计师认为: 1、复产后 CPE 基本为连续性生产,随着机器设备的磨合、蒸汽供应正常, 12 月份、2022 年产能利率逐步达到正常状态,不存在再次停产的可能性,一期 CPE 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2、公司复产后生产均为自产,无委托加工,主要材料的单耗停产前、复产 后变动不大。 3、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境内经销商占比相比 2019 年增加 具有合理性。 问题六、年报显示,公司流动负债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77.32%,其中短 期借款余额为 7.03 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 37.7%,公司借款 2.84 亿元,多次以 年化利率 7.50%向控股股东借款并延期归还期限,高于昌邑农商行的贷款利率 6.00%,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全年发生额为 12.43 亿元。请公 司补充披露:(1)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借款方、借款利率、抵押 物、借款时间、期限、具体用途等,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情形,利息支付及其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银行授信、在建项目所需资 金及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量化分析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 提示风险;(3)向控股股东借款用途、借款利率是否公允、借款多次展期原因及 未来的偿付与借款安排;(4)分笔列示银行理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网点名 称,购买时间、理财金额、期限、利率、到期时间、资金来源是否为控股股东借 款等;(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1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借款方、借款利率、抵押物、借 款时间、期限、具体用途等,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情形,利息支付及其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借款方、借款利率、抵押物、借款 时间、期限、具体用途等 期限 借款 借款方 年利率 抵押物 借款用途 借款日 还款日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 2021/09/29 2022/09/13 5.30% 19,000.00 日常经营 老厂区土地 有限公司潍坊 使用权 城东支行 2021/09/29 2022/09/13 5.30% 14,300.00 日常经营 2021/02/25 2022/02/19 4.35% 2,000.00 日常经营 2021/03/05 2022/03/03 4.35% 2,000.00 日常经营 中国农业银行 2021/03/23 2022/03/06 4.35% 5,500.00 日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借款 2021/03/26 2022/03/15 4.35% 5,000.00 日常经营 奎文支行 2021/04/16 2022/04/14 4.35% 2,800.00 日常经营 2021/05/29 2022/05/27 4.35% 2,700.00 日常经营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2021/12/22 2022/12/22 5.20% 3,700.00 保证借款 日常经营 公司潍坊分行 潍坊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潍城 2021/04/09 2022/04/09 6.00% 12,200.00 机器设备 日常经营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亚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2022/04/22 4.15% 1,000.00 日常经营 土地使用权 昌邑分行 2、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情形 42 上述借款均为停产前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停产前无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 借款均用于日常经营需要。2019 年停产后,公司停产搬迁建设期间需要大规模的 投资,由于当时公司已经停产、搬迁项目手续尚未办理齐全、新厂区土地尚未落 实,金融机构无可能向公司发放长期项目贷款对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进行置换;已 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也必须首先投入搬迁建设,无可能优先偿还银行短期借款,上 述短期借款作为沉淀资金自动转入搬迁建设的日常周转之中,故停产搬迁建设期 间出现了短债长投的情形。 公司停产搬迁之初,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地方 金融监督管理局)即召集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召开协调会议,专项研究防控公司 银行信贷风险化解措施,会议要求各贷款银行积极配合市政府对亚星化学寒亭厂 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部署,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企业停产期间,统一行动, 在企业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提高续贷要求办理续贷业务, 不下降企业信用等级。一直以来,公司均正常付息,相关贷款也已正常办理续贷 手续。 3、利息支付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1 年度公司有息借款利息支付及会计处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亚星化学 亚星新材料 合计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89.65 - 3,489.65 在建工程 - 61.90 61.90 财务费用 1,616.51 271.17 1,887.68 其中:停产前有息借款 513.40 - 513.40 控股股东借款 1,103.11 - 1,103.11 合计 5,106.16 333.07 5,439.23 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 61.90 万元,是亚星新材料长期借款,用于购买设 备,6 月转资后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控股股东借款的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 费用。 停产前有息借款的利息支出,2021 年度投产后按照新厂区各项目投产进度 和投资比重,计入当期损益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原因如下: 43 公司生产装置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关停。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成 立拆迁项目经理部。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的《国有土地及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141,769.2859 万元,其中停产停业损 失补偿 40,961.60 万元,借款费用是停产停业损失重要的组成部分。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子公司与下营管委会签署《项目用地协议》,确定了公 司搬迁目的地,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搬迁工作。 2020 年度公司已全部停产,生产性资产已全部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因整体 搬迁导致原贷款不能以正常的生产经营给企业带来收益,但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的 组成部分政府予以补偿停产期间的借款费用,公司将这部分借款费用作为补偿收 入对应的成本归集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待搬迁结束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2021 年 6 月,一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投产,后期发生的借款费用(停产时 已存在的有息借款),按照新厂区各项目投产进度和投资比重,计入当期损益和 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上述会计处理,2021 年度对停产前存在的有息借款本期利 息 513.40 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上述会计处理,与有关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也保持一致。如,上市公司天原 股份(股票代码:002386)将借款费用等搬迁支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参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政府补助及搬迁支出会计处理的专项意见》:“天原集团其他非流动 资产余额中核算的搬迁支出系天原集团因搬迁而发生或归集的支出,该支出预计 在未来能以取得的搬迁收入弥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天原集团在固定资 产中核算的搬迁资产设备损失金额为 96,491.60 万元,加上在非流动资产中核算 的如借款利息等搬迁支出 124,247.85 万元,合计搬迁损失金额为 220,739.45 万元”。 综上,公司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结合银行授信、在建项目所需资金及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量化 分析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1、银行授信情况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授信期间 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城东支行 33,300.00 2021.9-2022.9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城支行 12,200.00 2021.3-2022.3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3,700.00 2021.12-2022.1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 20,000.00 2022.3-2023.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 1,000.00 2021.4-2022.4 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50.00 2020.12-2024.2 合计 73,150.00 2、公司 2022 年度现金流入情况 (1)根据市政府召开会议的相关要求,2022 年度公司可收到剩余搬迁补偿 款 5.88 亿元(目前已收到 2.21 亿元)。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公司预测 202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约 1,800 万元。 综上,2022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总流入 6.06 亿元。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来 1 年内到期债务和在建项目所需资金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发生额 通过借新还旧、展期手续可以续贷(借)款项: 其中:银行借款 70,200.00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900.00 小计 94,100.00 2022 年度年内需要支付款项 其中:其他公司借款 4,500.00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注 1) 32,760.00 第二期项目建设支出(注 2) 13,500.00 应付票据 2,817.90 土地修复支出 2,830.00 4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0.00 利息支出 6,095.00 其他应付款中保证金 800.00 小计 63,452.90 债务合计 157,552.90 注 1:应付账款 3.64 亿预计 2022 年度支付 90%,剩余主要是质保金及根据 割算报告比例支付后剩余金额。 注 2:①第二期项目建设支出根据目前与主要承建商的约定,一定比例的款 项可以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延期至 2023 年支付的额度约 6,000 万;②2022 年 度第二期项目建设支出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2022 年年底计划建成双氧水 和二期 CPE 项目,建成并不意味着需要全额支付项目款,实际付款需要遵循合 同约定和依据项目进度,公司与工程建设单位均建立有稳固的互信合作关系,实 际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双方将仔细筹谋和规划。公司资金安排和计划如下:双氧 水项目优先集中自有资金支付,二期 CPE 将主要依靠正在审批的项目贷款来完 成,项目贷款虽然已向相关银行申报,但由于尚未正式批复,故资金流入支出未 列入上表之中。 结合现金流入、银行授信及 2022 年资金支付情况分析,银行借款是否续贷, 对公司短期偿债风险影响最大。公司停产搬迁之初,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就召集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召开协 调会议,专项研究防控公司银行信贷风险化解措施,会议要求各贷款银行积极配 合市政府对亚星化学寒亭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部署,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 企业停产期间,统一行动,在企业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 提高续贷要求办理续贷业务,不下降企业信用等级。一直以来,公司均正常付息, 相关贷款也已正常办理续贷手续。 综上,公司 2022 年总的现金流入 6.06 亿元,公司未来 1 年内到期的需要偿 还的债务 63,452.90 万元,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拓 展融资渠道,积极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同时与各金融机构 建立良好信用关系,增加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另外,公司将与供应商、工程建设 单位进一步加强互信合作关系,对应付款项不断进行优化和筹谋,确保资金链安 46 全。 综上,公司短期偿债有一定的压力,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短期偿债压力对公 司造成的财务风险。 (三)向控股股东借款用途、借款利率是否公允、借款多次展期原因及未来 的偿付与借款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余额为 2.39 亿元,公司自 2019 年 9 月 开始实施停产搬迁,并于 2019 年 12 月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 《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补偿款总额为 14.18 亿元,需根据企 业腾空土地进展情况分批次拨付。停产搬迁以来,公司强力推进搬迁建设,期间 资金保障成为按期搬迁的重中之重,但公司老厂区土地腾空进度并不与新厂区建 设同进度推进,需要公司在“能利旧则利旧”的设备清运至新厂区之后,履行严格 的国有资产公开挂牌程序再实施规范拆除腾空,导致补偿款拨付进度很难满足公 司新厂区建设进度,基于该原因,公司在自有沉淀资金使用完毕以后,控股股东 主动担当,利用自身资金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公司借款用于搬迁过程中的 日常周转,正是控股股东的鼎力支持和资金保障,公司一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 仅用了一年半不到的时间(包含受到疫情、雨季影响的停建时间)即建成投运。 由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时间较短,市场同期短期借款利率均需在 1 年期贷款利 率基础上有所上浮;同时考虑到控股股东的融资成本,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 另外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也参照了其控股的其他上市公司(美晨生态, 300237)开展同类业务的利率水平,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为年化 7.5%, 借款利率公允。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交易价格公允的独立意 见,关联董事、股东均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借款展期的原因仍为公司搬迁建设资金需求与补偿款拨 付进度不同步,为了顺利推进搬迁,经过与控股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延期归还该 笔资金。公司搬迁期间,在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持续投入的情况下,公司将积 极向控股股东申请,继续寻求资金支持;搬迁结束后,随着公司经营实力和盈利 能力的持续增强,公司将新增融资归还该笔款项。 (四)分笔列示银行理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网点名称,购买时间、理 财金额、期限、利率、到期时间、资金来源是否为控股股东借款等 47 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后专款存放于银行账户中。该笔资金需用于新厂区 搬迁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等事项,由于建设资金的支付需根据工程进度或合 同约定分阶段进行,公司无法将该笔资金进行定期存储,只能存放于银行活期账 户中,仅有年化收益率 0.3%的收益。因此,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支付计划的前提 下,利用该笔资金购买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推出的短期结算 (T+0~T+7)低风险现金理财产品,该产品存取灵活,可以根据资金支出需求随 时赎回,大多数理财时间在 10 天以内。资金来源主要为账面暂时不用的账面结 余资金,非直接来自控股股东借款。 理财 收益 理财金额 赎回金额 网点 理财产品名称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万 期限 利率 (万元) (万元) 名称 元) 中国 中银日进月累 2021-08-31 4,000.00 2021-08-30 5,000.00 0.44 银行 -日计划 2021-09-01 1,000.00 浮动 潍坊 T+0 中银理财-乐 利率 城东 2021-09-02 2,000.00 2021-09-28 2,000.00 3.75 享天天 支行 “乾元-日鑫 月溢”(按 2021-08-26 2,900.00 2021-09-07 1,000.00 日)开放式理 财产品 建设 安鑫按日开放 浮动 银行 2021-08-26 5,000.00 2021-09-09 4,000.00 25.04 T+0 式理财产品 利率 潍坊 “乾元-日鑫 2021-09-28 2,900.00 营业 月溢”(按 部 2021-08-27 5,000.00 日)开放式理 2021-09-28 5,000.00 财产品 浮动 2021-10-12 600.00 2021-10-29 600.00 0.75 T+0 利率 48 乾元通财(按 浮动 日)开放式理 2021-11-19 1,000.00 2021-11-23 1,000.00 0.27 T+0 利率 财产品 2021-06-15 4,000.00 2021-06-18 2,300.00 2021-06-22 700.00 2021-06-23 3,000.00 2021-06-24 100.00 共赢稳健天天 2021-06-25 100.00 浮动 4.25 T+0 利 2021-06-18 5,000.00 2021-06-25 200.00 利率 2021-06-25 300.00 中信 2021-06-25 500.00 银行 2021-06-25 200.00 潍坊 2021-06-25 1,600.00 分行 2021-07-02 2,000.00 2021-07-09 300.00 共赢稳健天天 2021-07-12 300.00 浮动 6.78 T+0 利 2021-07-12 2,000.00 2021-07-14 400.00 利率 2021-07-30 3,000.00 2021-10-11 300.00 共赢稳健天天 浮动 2021-10-09 1,000.00 2021-10-22 100.00 0.98 T+0 利 利率 2021-10-28 600.00 2021-01-06 1,800.00 2021-01-08 100.00 2021-01-07 700.00 2021-01-11 300.00 2021-01-15 700.00 兴业 添利快线净值 2021-01-15 600.00 浮动 银行 2.32 T+0 型理财产品 2021-01-18 1,300.00 利率 潍坊 2021-01-14 2,000.00 2021-01-18 900.00 分行 2021-01-19 150.00 2021-01-20 450.00 2021-04-01 2,300.00 2021-04-02 300.00 1.71 T+0 49 2021-04-08 600.00 添利快线净值 浮动 2021-04-12 200.00 型理财产品 利率 2021-04-13 1,200.00 2021-05-06 200.00 添利快线净值 浮动 2021-04-30 600.00 2021-05-08 50.00 0.69 T+0 型理财产品 利率 2021-05-20 350.00 2021-08-27 5,000.00 2021-08-27 4,000.00 2021-09-01 5,000.00 2021-09-09 2,000.00 2021-08-30 5,000.00 2021-09-22 1,000.00 2021-09-18 1,000.00 添利快线净值 浮动 2021-10-09 9,100.00 2021-09-28 1,600.00 59.57 T+0 型理财产品 利率 2021-10-12 1,000.00 2021-10-19 10,000.00 2021-10-19 10,000.00 2021-10-21 10,000.00 2021-10-21 8,900.00 2021-10-27 18,000.00 2021-10-27 16,000.00 2021-10-28 16,000.00 2021-10-28 6,000.00 2021-10-29 6,400.00 2021-03-05 1,500.00 2021-03-08 1,500.00 2021-03-05 1,500.00 浮动 农银时时付 2021-03-12 100.00 2021-03-10 500.00 1.36 T+0 利率 2021-03-29 4,200.00 2021-03-19 500.00 农业 2021-03-25 300.00 2021-03-30 5,100.00 银行 2021-04-12 100.00 潍坊 2021-04-12 200.00 奎文 浮动 农银时时付 2021-03-31 2,800.00 2021-04-13 2,000.00 2.28 T+0 支行 利率 2021-04-15 500.00 2021-04-15 0.00 浮动 农银时时付 2021-09-28 3,000.00 2021-09-30 3,000.00 0.19 T+0 利率 50 合计 124,300.00 124,300.00 110.38 (五)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经自查,不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问题,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亚星拆迁项目经理部的通知》 (潍亚化字〔2019〕39 号文件)、《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借款明细 表及借款合同等,检查利息归集情况,查阅上市公司关于搬迁期间利息费用的会 计处理; 2、获取公司期末银行授信、资金预算表及现金流量预测表,分析公司短期 偿债风险; 3、获取控股股东借款合同,检查控股股东向其他公司的借款利率,了解借 款多次展期原因及未来的偿付与借款安排; 4、了解公司购买银行理财的原因,结合银行存款发生额,控股股东借款时 间分析资金是否来源于控股股东; 5、检查财务各类明细账、获取控股股东关联方清单,结合银行流水核对、 应收票据备查簿、各明细账的细节测试,核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利息支出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2019 年停产后,公司搬迁建设期间,公司需要大规模的投资,停产搬迁 建设期间出现了短债长投的情形; 3、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恢复,短期偿债有一定的压力,提醒投资者注意 短期偿债压力对公司造成的财务风险; 4、向控股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是公允的; 5、银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账面暂时不用的流动资金,非直接来自控股股东 51 借款; 6、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问题七、年报显示,2021 年固定资产期末数额为 10.81 亿元,相比去年增长 近 10 亿元,原因系本期多项在建工程项目转固,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项目 分别列示固定资产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设计产能、实际产能、对 应收入、期末余额、计提折旧及减值金额;(2)结合报告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使 用情况、折旧计提政策,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折旧政策,说明公司对机器设备的 折旧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按项目分别列示固定资产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设计产 能、实际产能、对应收入、期末余额、计提折旧及减值金额 1、公司新建生产线投产情况 设计产能 2021 年 项目名称 (万吨) 实际产能(吨) 收入(万元) 一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 5 23,998.33 21,325.03 12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12 - - 注:含试生产阶段实际产能和收入 2、公司新建生产线固定资产配置情况 按照直接归属于各项目、公用设施辅助生产项目和经营管理项目分配的固定 资产如下: (1)一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8,362.61 20,231.43 28,594.04 累计折旧 163.54 787.98 951.52 减值金额 - - - 52 账面价值 8,199.07 19,443.45 27,642.52 注:一期 5 万吨/年 CPE 项目为 2021 年 6 月转资。 (2)12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9,190.99 17,866.34 27,057.04 累计折旧 - - - 减值金额 - - - 账面价值 9,190.99 17,866.34 27,057.04 注:12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2021 年 12 月转资。 (3)公用设施辅助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27,916.43 8,782.06 36,698.49 累计折旧 116.91 389.97 506.88 减值金额 账面价值 27,799.52 8392.09 36,191.61 注:公用设施辅助生产项目分别于 2021 年 6 月转资、2021 年 12 月转资。 (4)经营管理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8,788.40 400.89 9,189.29 累计折旧 - - - 减值金额 - - - 账面价值 8,788.40 400.89 9,189.29 注:经营管理项目为 2021 年 12 月转资。 53 (二)结合报告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折旧计提政策,对比同行业 可比公司折旧政策,说明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折旧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末机器设备主要为子公司亚星新材料已转资的机器设备,本期一期项 目投产后,机器设备使用正常,公司会计政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 3-28 年,本期 转资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 10-15 年,残值率 3%,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公司停产前主要产品为 CPE、烧碱、水合肼等产品,搬迁后拟建设项目 CPE、烧 碱及双氧水等。CPE 与同行业中瑞丰高材、日科化学,烧碱同行业滨化股份、君 正集团、三友化工,5 家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计提政策如下表: 类别 瑞丰高材 日科化学 滨化股份 君正集团 三友化工 平均 机器设备(年) 5-10 10 5-25 10-18 10-20 7.5-16.6 残值率 5% 5% 5% 5% 5% 5% 瑞丰高材、日科化学主要产品为 ACR、ACM,其生产工艺、装置与公司皆不 同。5 家公司的平均折旧年限,与公司目前的折旧使用年限基本相符,没有明显 差异。 二、核查情况 在核查过程中,会计师获取了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检查了公司固定资产折 旧政策,查询了同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并分析机器设备折旧政策是否存在差 异。经核对分析,公司与同行业折旧使用年限基本相符,没有明显差异,折旧计 提充分。 问题八、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3.64 亿元,占年末总资产的 19.51%, 请公司补充披露应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包括往来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形 成原因、发生时间、约定偿付时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如存在借款,说明利率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期末公司前二十名应付账款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54 发生时间 约定偿付 往来对象 金额 关联方 业务内容 (年度) 时间 中建安装集团有 离子膜烧碱、CPE 及循环 10,465.87 否 2021 注1 限公司 水经济设备安装及土建等 山东信友电器有 2,315.93 否 110kV 变电站 2020、2021 注2 限公司 潍坊英汇建筑工 综合废水处理工程项目; 1,579.34 否 2021 注3 程有限公司 机修厂房及备品备件库等 上海长浩工程建 1,384.86 否 厂前区工程装修等 2021 注4 设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亚星新材料厂区防 山东金鼎防腐工 1,130.07 否 腐保温工程及老厂区拆除 2021 注5 程有限公司 服务 山东阿尔巴新材 CPE、烧碱及公用工程管 944.68 否 2021 注6 料有限公司 道、设备防腐施工 国网山东省电力 按月据实 公司潍坊供电公 906.53 否 新材料电力供应 2021 偿付 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 离子膜烧碱装置厂前区土 830.47 否 2021 注7 九建设有限公司 建及安装工程 昌邑市恒昌市政 686.56 否 道路及排水沟等 2020 注8 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浩源市政园 642.20 否 道路及停车场项目等 2021 注9 林工程有限公司 协和环保科技 废水处理工程尾款及二期 (深圳)有限公 540.90 否 化工废水处理工程追加项 2020、2021 注 10 司 目 55 潍坊海亚建工集 辅料仓库、甲类仓库、危 511.91 否 2021 注 11 团有限公司 废仓库 中国化学工程第 十六建设有限公 488.03 否 老厂区拆除服务 2021 注 12 司 昌邑市鑫达建筑 消防水站及储蓄罐;机修 465.26 否 2021 注 13 有限公司 厂房及部分辅助工程等 山东大华新材料 干燥器、玻璃钢罐、二级 余 10%质 462.24 否 2020、2021 集团有限公司 洗涤塔 保一年 莱州市新力复合 余 10%质 405.26 否 玻璃钢管道及安装 2021 材料有限公司 保一年 山东寿光巨能电 余 10%作 334.65 否 配电柜 2021 气有限公司 为质保金 上海起帆电缆股 余 10%质 258.61 否 电缆 2021 份有限公司 保一年 安徽广优特电缆 余 10%质 247.59 否 电缆 2021 科技有限公司 保一年 山东众联化学品 243.62 否 液氯、烧碱、盐酸 2021 承兑月结 有限公司 剩余 5% 山东丰润电力工 作为质保 231.62 否 110kV 线路施工等 2021 程有限公司 金,两年 后付清。 注1: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预计2022年可付款至85%左右,剩余延至2023年。 注2:每月支付工程款120万元人民币,直至付清。 注3:(1)废水项目: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2)机修项目:施工公司 56 退场一次性结清工程款,预计2022年付清;(3)零星土建项目:工程完工两个月 内出具结算书外审定案后支付,为在建项目。 注4:在建项目,目前按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80%;全部完工后付至已 完工程量的9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5%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 清。 注5: (1)耐酸瓷砖及水泥沟、池壁防腐: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后按定案值 的90%支付;(2)5万吨CPE装置、公辅项目、12万吨离子膜烧碱氯气液化单元保 温工程:质保期两年,每届满1年无质量问题付5%,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 注6:工程结算不超过工程完工的80%,结算后至90%,质保金10%,满3年且 消除所有质量问题后支付5%,满5年且消除所有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的5%。 预计2022年支付至90%。 注7: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 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预计2022年付到95%。 注8:路基处理完成石渣压实后付合同金额的30%,预制混凝土地面完成交付 使用时付至合同金额的70%,25%按甲方计划付款,余5%质保金两年付清(第 一年无质量问题付2%,剩余3%第二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预计2022年付 至80%。 注9:全部路面工程:完工后付至5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 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预计2023年付至95%。 注10:综合废水系统项目: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 题付清;二期新增项目付款金额预计2022年付清。 注11:按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85%;100万后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 80%;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预计 2022年付款至85%左右),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 注12:1老厂区拆除服务:预计2022年付清。 注13:主要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80%;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 量的9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 清。预计2022年付款至95%。 2、公司应付账款的记录 57 公司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 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记录应付账款;工程及安装 类,根据工程割算报告、发票、工程实际进度及工程量的暂估价值等记录尚未 支付的应付工程款。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 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主要应付账款的明细,检查相关的合同、协议、决算(割算)报告 及发票等资料,核查发生时间、合同约定的偿付时间等信息; 3、对大额采购执行了合同进度检查程序,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节点,检 查实物到货及工程进度情况; 4、对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执行了盘点程序,在盘点过程中对部分实物 留存了照片; 5、函证主要应付账款余额、发生额,同时函证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等;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对主要应付账款基本 信息进行查询;与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7、结合货币资金审计程序和应收票据审计程序,核对公司银行流水信息, 检查票据转让方,确认是否存在支付款项异常事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应付账款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期末余额为购置固定资产、拆除老厂区及日常生产采购等形成,不存在借 款。除已经披露的关联方应付账款,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应付账款。 2022 年 3 月 6 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 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1.11 规定:“本 58 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 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同日,公司收 到了本《问询函》,《问询函》回复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 期限。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问询函》回复文件,根 据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问询函》回复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但上海证券 交易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 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 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 认,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