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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2-04-30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3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
20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即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
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
即将届满。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并
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
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
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系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推进提出的,相关内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
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履行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
    2、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的议案
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
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