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4-30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2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条文 具体内容 条文 具体内容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第一条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第一条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
程。 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一百 第一百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零五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零五条
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新增第十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潍坊亚星化学股
一 章 党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委,后续
开展党的活动。.
条款序号
顺延。 党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委工作经费纳入公司
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
有关人员的任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党委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
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
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
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