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9 公司简称: 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亚星化学 600319 *ST亚星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文青 苏鑫 电话 0536-8591006 0536-8591169 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号 321号 电子信箱 liwq319@163.com Roth163@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864,352,557.08 1,781,859,933.62 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1,677,785.41 231,835,308.15 12.87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401,900,980.48 24,265,545.78 1,55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842,477.26 -12,148,903.23 不适用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899,314.68 -16,350,018.25 不适用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1,160,152.53 -77,810,269.47 不适用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09 不适用 -37.09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不适用 0.09 -0.0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不适用 0.09 -0.04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6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 国有法 12.67 40,000,000 0 无 0 团有限公司 人 国有法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7.55 23,832,797 0 冻结 23,832,797 人 境内非 深圳中安汇银一号专项投资 国有法 4.04 12,737,632 0 质押 12,737,632 企业(有限合伙) 人 境内非 深圳中安鼎奇二号专项投资 国有法 3.74 11,800,229 0 质押 11,800,229 企业(有限合伙) 人 境内非 深圳中安鼎奇三号专项投资 国有法 3.64 11,479,501 0 质押 8,776,101 企业(有限合伙) 人 境内非 深圳中安汇银四号专项投资 国有法 1.79 5,636,60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人 张振全 未知 1.68 5,297,621 0 无 0 徐开东 未知 1.26 3,982,838 0 无 0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 境内非 公司-长城汇理战略并购 9 国有法 1.13 3,564,000 0 无 0 号私募基金 人 余振冀 未知 0.80 2,535,42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与公 司股东亚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亚星集团将 其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 撤销的委托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临 2021-01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表决 权委托协议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的的提示性公告》)。潍 坊市城投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合计控制 上市公司 63,832,797 股普通股(占总股本的 20.22%)表 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国资委。 2、上述表格中深圳中安汇银一号专项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中安鼎奇二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中安鼎奇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 汇银四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位股东普通合伙人 均为潍坊裕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控制上述四位股东所 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 41,653,9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 3、上述表格中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 城汇理战略并购 9 号私募基金(持股 3,564,000 股)及未 进入前十大股东中的、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2,282,100 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7C 号 (持股 2,154,915 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7B 号(持股 1,700,000 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7E 号(持股 1,697,500 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 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7D 号(持股 1,590,000 股)、深圳长 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 金华清 7A 号(持股 1,590,000 股)、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5 号(持 股 1,201,100 股)共计八位股东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深圳长 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控制上述八位股东所持公司 的全部股份合计 15,779,6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 4、上述表格中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 是《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