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1-05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2-06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其
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亚星新材料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无对外担保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亚星新材料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以其CPE车间、氯碱车间
和电气车间原值50,015,734元的生产设备做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远东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融资综合成本不超过年化利率9%,
实际成本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意公司为亚星新材料办理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出租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江路9号远东宏信广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1年09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承租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海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3MA3QCCHJ87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下营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
交叉口东南
经营范围:新材料研发、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化工设备、建筑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亚星新材料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6,415,899.05 1,305,564,059.33
负债总额 1,253,502,741.26 1,029,640,666.76
流动负债总额 1,172,122,898.40 946,367,851.51
资产净额 302,913,157.79 275,923,392.5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以其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
向远东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
限24个月,融资综合成本不超过年化利率9%,实际成本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为
亚星新材料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同为人民币5,000万
元。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融资租赁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融资租赁金额、担保
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定的,符合公司
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
良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旨在有效盘活子公司资产,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融资租
赁业务有利于满足亚星新材料中期资金需求。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担保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利润及未来损益无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亚星新材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亚星新材料办
理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不含本次),无
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