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2022-12-10
析 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七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 、本人具备独 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该公 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
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
妹 、岳 父母 、儿媳 女婿 、兄 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该公 司前十
名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4)在 直接或 间接持有该公 司 已发行 股份 sO/0以 上 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该公 司前 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该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 员 ;
(五 )为 该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 、
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 上 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 主 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该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或 者在该 业 务往来单
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一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上海 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纪 录 :
(一 )近 三年 曾被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 市公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 以上通 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 间,连 续 两次未 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
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 三 分 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 立董事期 间,发 表的独 立 意见 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 、包括 该公 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 内上 市公 司数量未超
过 五 家 ;本 人在该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 、被提名人具备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 有 中国注册会
计 师 (CICPA)资 格 证 书 。
本人 已经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 —— 规 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
实并确认符 合要求 。
本人完全清楚独 立董事 的职责 ,保 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 分 ,本 人完全明 白作 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该公 司独 立董事期 间,将 遵 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
监会发布 的规章 、规定、通知 以及 上海 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
受上 海 证 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 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做 出独
立 判断 ,不 受公 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情形 的 ,本
人将 自出现该等情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 明 。
声岷 纠隘
冫
2⒆ 2年 丿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