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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2021-04-3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因工作原因,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罗晓东先生、刘应刚先生、蒲堂东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了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罗晓东先生、刘应刚先生、蒲堂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陈云奎          黄建军              周   建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