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
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及财务报
表格式修订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我们认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本集团”)本次关于 2019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中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符合中国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
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本集团当期与前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无重大影响。本次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及财
务报表格式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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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及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
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
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独立董事:储小平、姜文奇、黄显荣、王卫红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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