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06-0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鉴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
行换届。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审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楚源先生、杨军
先生、程宁女士、刘菊妍女士、黎洪先生、吴长海先生与张春波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显荣先生、王卫红女士、陈亚进
先生与黄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当日开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后,认为:
(1)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
合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
的能力;(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合理,符合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建议其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储小平、姜文奇、黄显荣、王卫红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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