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3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 H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数共
62,966,765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约 28.6343%。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本公司执
行董事刘菊妍女士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在任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黄雪
贞女士出席了会议;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监票人列席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于股权登记日,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为 219,900,000 股。赋予 H 股股
东权利出席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上就所有提呈之议案进行投票之 H 股股份总
数为 219,900,000 股,占本公司于股权登记日已发行 H 股总数约 100%。概无任
何 H 股赋予股东权利出席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就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
表决之议案放弃投赞成票,也没有股东要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就任何一项在 H 股类
别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议案放弃表决权。
二、提案审议情况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议案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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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请参见通知):
1、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5,453,830 88.0684 7,512,935 11.9316 0 0.0000
2、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5,451,830 88.0652 859,967 1.3657 6,654,968 10.5690
注:所示百分比约整至最接近的四个小数位,因而约整数字之总和可能不等
于 100%。
本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
人。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子丰律师和吴晓婷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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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出席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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