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9-068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为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并在香港设立了分所,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以及首批获得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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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
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其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 14.9 亿元,净资产人民
币 1.3 亿元。2019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6 家(含 H 股),
收费总额人民币 2.1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人民币 99.44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及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之和为人民币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
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以及证
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
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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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
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绿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拟受聘为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玲女士、质量控
制复核人宋治忠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坤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 年度,也未因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
施。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6.90 万元(含税),2020 年度审计收
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本公司 2020 年拟定支付给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不含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 256.90 万
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16.90 万元(含税);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含税)。与 2019 年度相比,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不会产生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9 年的
审计工作中能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本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
业务。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本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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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和 2020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本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0 年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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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
(四) 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内控审计机构事
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第三次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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