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本公司与广州 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显荣、王卫红、陈亚进、黄 民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