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上市申请的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21-01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递交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建议分拆及上市进展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上市方案等
的系列议案,并经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联
交所《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
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
上市(“建议分拆及上市”),香港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进行建议分拆
及上市。
本公司获知,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广州医药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
行上市申请(A1 表格),以申请广州医药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版本修订表格(“申请版本”)预计将载于
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APP/SEHKAPPMainIndex.htm)
以供查阅及下载,申请版本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广州医药的若干业务及
财务资料。
本公司的股东应注意,申请版本仅为草拟版本,其中所载资料可能作
出更大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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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药拟在获得上市批准后以全球发售的方式进行广州医药 H 股
股份发售,有关全球发售的详情尚待进一步落实。待上市完成后,广州医
药将继续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其他说明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如进行建议
分拆及上市,本公司须适当考虑本公司现有股东的利益,向其提供广州医
药 H 股股份的保证配额(“保证配额”)。由于中国相关法律与法规的限
制,本公司向现有 A 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方面存在限制。为了遵守香港联
交所《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的规定,该保证配额仅可向本公司现
有 H 股股东提供,上述安排已经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进行建议分拆及上市,则拟通过优先申请的方式向合资格的本公
司 H 股股东提供广州医药 H 股股份的保证配额。该保证配额的条款尚未落
实,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合资格的本公司 H 股股东将获公平对待。本公司
将适时就此另行刊发公告。
广州医药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
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核准和/或批准,以及本公司与广州医药
的最终决定,并受限于市场情况及其他因素,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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