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1-077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及其项下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 称“本集团”)预计 2022 年、2023 年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广药集团”)发生采购、销售、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及研究开发服务)、委托加工、授权商标使用、资产租赁等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不超 4.55 亿元及 6.00 亿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 易,不具排他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有利于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 10.1.6 1 条及第 10.2.1 条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李楚源先生、杨军先生、程宁女士、刘菊妍女士、张春波先生、吴长 海先生及黎洪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 议案。 2、本公司独立董事黄显荣先生、王卫红女士、陈亚进先生及黄民先 生对该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商业原则,交易是公平、公正和公允的;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情形,符合企业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意《关于本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 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白云山花 城药业有限公司,简称“花城药业”)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 下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与花城药业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集团与花城药业于 2020 年及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期间的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2 2021 年 1 月 预计金额 2020 年年 2020 年度 2021 年年度预 -11 月实际 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 关联 度预计金 实际发生 计金额 发生金额 生额差异 类别 人 额 金额 (万元) (万元) 较大的原 (万元) (万元) (未经审计) 因 向关联人 花城 1,800.00 1,760.87 1,600.00 1,819.60 不适用 采购产品 药业 向关联人 花城 20,000.00 10,632.91 18,000.00 7,979.50 销售产品 药业 主要受关 向关联人 联方产能 提供劳务 调整,导 (广告代 花城药 2,600.00 983.54 2,400.00 1,883.50 致关联方 理及研究 业 在采购材 开发服 料、委托 务) 加工、广 向关联人 告等支出 提供委托 花城 4,000.00 1,925.00 3,600.00 2,049.20 相应减少 加工服务 药业 劳务 合计 28,400.00 15,302.32 25,600.00 13,731.80 - 此外,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向花城药业授权使用商标,并 收取授权商标使用费 25.74 万元。 除此之外,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期间与广药集团(除花城 药业外)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11 月实际发 生金额 交易類型 (万元)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原辅材料及其他商品 1,059.1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广告代理及研究开发服务) 151.90 授权使用商标 42.06 资产租入 1,130.46 3 资产租出 17.47 合计 2,401.03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鉴于与花城药业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同时广药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 业有限公司(“广药澳门总部”)预期将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投入运营, 预计与本集团将产生持续关联交易。因此,本公司拟就广药集团所进行 持续关联交易,与广药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预计金 2021 年 1 月至 2020 年度发生 本次预计金 额占同 2020 年度实际 关联交易 关联 11 月发生金额 额占同类业务 期限 额 类业务 发生额 类别 人 (万元) 注2 (万元) 注1 (万元) 比例 比例 (未经审计) 2022 年 8,700.00 0.17% 向 关 联 人 广药 1,760.87 1,819.64 0.04% 采购产品 集团 2023 年 15,000.00 0.29% 向 关 联 人 广药 2022 年 25,000.00 0.41% 11,692.05 7,999.66 0.13% 销售产品 集团 2023 年 30,000.00 0.49% 向关联人 2022 年 4,300.00 58.38% 提供劳务 广药 (广告代 1,135.44 1,718.28 23.33% 集团 理及研究 2023 年 6,400.00 86.90% 开发服务) 委托加工 (含向关 2022 年 5,000.00 28.25% 联人提供 广药 委托加工 1,925.00 2,049.19 11.58% 集团 服务劳务、 2023 年 6,000.00 33.90% 关联人提 供委托加 4 预计金 2021 年 1 月至 2020 年度发生 本次预计金 额占同 2020 年度实际 关联交易 关联 11 月发生金额 额占同类业务 期限 额 类业务 发生额 类别 人 (万元) 注2 (万元) 注1 (万元) 比例 比例 (未经审计) 工服务) 授 权 使 用 广药 2022 年 500.00 244.31% 67.80 34.24 16.73% 商标 集团 2023 年 600.00 293.18% 广药 2022 年 1,900.00 5.78% 资产租入 1,130.46 206.00 0.63% 集团 2023 年 1,900.00 5.78% 广药 2022 年 100.00 2.50% 资产租出 17.47 34.20 0.85% 集团 2023 年 100.00 2.50% 广药 2022 年 45,500.00 - 合计 17,729.09 13,861.21 集团 2023 年 60,000.00 - 注 1: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2 年或 2023 年预测金额/2020 年同类业务总额 注 2:2020 年度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0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2020 年同类业务 总额 注:本次预计金额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增长的原因: (1)本次 2022 年及 2023 年的关联交易预计数预测主要基于本公司 及广药集团(含花城药业)2020 年及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的经营情况, 及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未来两年各项业务的增长情况厘定; (2)广药集团的附属企业广药澳门总部预计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投 入运营。广药集团澳门总部的设立,是落实粤澳合作和促进澳门经济适 度多元发展的具体实践,将成为粤港澳深化医药领域合作的强力纽带。 未来,本公司将在澳门中医药产业方面与广药集团加强合作,进一步提 升业务联动,大力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与国药文化传播推广至澳门及相 5 关国家和地区。因此本公司预计与广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各类关联交 易将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第 5 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为李楚源,注册资本为 125,281.1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 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批发; 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中药 提取物生产;西药批发;药品零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医疗、外科及兽 医用器械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卫 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保健食品制造; 医疗 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股权投资管理等。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控股)。 该公司 2020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2020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5,959,128.98 净资产 2,543,693.74 营业收入 6,189,552.62 净利润 294,242.86 (二)关联关系 广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 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述的关联关系情形,本项交易视为关联交易。李楚源 先生、杨军先生、程宁女士、刘菊妍女士、张春波先生及吴长海先生同 时为广药集团的董事及/或广药集团的高级管理层成员,黎洪先生为广药 澳门总部的副董事长,上述董事均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集团与关联企业间的持续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 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上述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本集团与广药集团之间互相出售医药产品、散装医药原辅材料、医 疗器械与包装材料、提供劳务(广告代理及研究开发服务)、委托加工、 授权使用商标以及资产租赁等交易行为。 (二)定价原则 双方同意各项关联交易是在本集团正常日常业务中进行及按公平基 准磋商厘定;并将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如没有或没有足够的其它交易作 为比较以决定双方交易是否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广药集团给予本集团 之条款将不逊于(i)广药集团给予独立第三方之条款或(ii)由独立第三 方给予本集团之条款进行。 (三)期限 协议期限为两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7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 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形 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及其项下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