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与
分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与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关于与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
有限公司、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
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
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商业原则,交易是公平、公正和公允的;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情形,符合企业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
意《关于本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
项下交易的议案》。
3、本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等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本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等薪酬兑现建议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等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独立董事:黄显荣、王卫红、陈亚进、黄 民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