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规定,作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该预案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 号)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戴塔根 陈振婷 庞守林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