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2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 6 名。
2、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客观上无法按规定
如期披露经审计的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
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0]22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 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
整性,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披露经审计的 2019 年年度报告,符合公司的审
计进度安排。
关于延期披露的有关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
于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