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9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
过程和内部控制,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本由陈振婷、庞守林、湛胜 3 名董事组成,
董事湛胜于 2020 年 2 月辞职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由董事
何亚平出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振婷、庞守林为独立董事,主
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振婷担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陈振婷主任委员作为国内资深的会计学教授,具备会
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
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相
关工作备忘录的要求,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3 日、4 月 7
日、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至第八次会议,对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进行了监督:全体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
计工作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检查了
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进行了交流,
积极开展年报工作,确保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顺利完成。
2、2020 年 12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次会议,认真
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履职情况
(一)监督公司外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
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
公司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
计工作。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
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听取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发表意见:同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定
的公司账务处理,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建议,认为: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故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的年报审计机构。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
司内控中心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对年度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关决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
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特此总结。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