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正案2021-08-0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正案
序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订
号 依据
1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 根据监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管指引
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 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进行修
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订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
2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 根据监
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悉的涉及 管指引
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进行修
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信息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订
披 露 媒 体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
(http://www.sse.com.cn)正式披露的事项。 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的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 事项。
化;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
出售资产、股权的决定; 重大变化;
(三)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季度、半年度、年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
度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 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三)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季度、半年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度、年度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七)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 (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
变化; 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八)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
理发生变动; 重要影响;
(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
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股公司的 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
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大额赔偿责任;
(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
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 失;
令关闭; (七)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 的重大变化;
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八)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无法履行职责;
本的计划; (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十四)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
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的相关决议; 控股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
(十五)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等重大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合同签署活动; 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
(十六)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 况发生较大变化;
被抵押、质押; (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
(十七)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
(十八)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
(二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者宣告无效;
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化;
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
信息。 转增股本、增资的计划;
(十四)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
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的相
关决议;
(十五)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
等重大合同签署活动;
(十六)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
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七)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
顿;
(十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
赔偿责任;
(十九)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
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
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十)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
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3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 根据监
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 管指引
员。包括但不限于: 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进行修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订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理人员;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 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
(四)由于职务关系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开信息的人员; (四)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
(五)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可以获取公司非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开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 (五)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
会计师、律师、银行等; 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
(六)由于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而可以获取公 信息的人员;;
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人员; (六)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
(七)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知情人员。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
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
人员;
(八)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
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九)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
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
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
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十)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知情人员。
4 第七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 第七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内 根据监
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内幕信 管指引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 息在公开前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进行修
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 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 订
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
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
内容等相关信息,供公司自查和相关
监管机构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
进行确认。
5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知 根据监
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 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公司应 管指引
存三年以上。 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进行修
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信息。内幕 订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
少保存 10 年。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后 5 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
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
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
程备忘录。
6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 根据监
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职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指引
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 的姓名或名称,职务或岗位(如有), 进 行 修
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券 订
保密条款。 账户,工作单位、部门,与公司的关
系,知悉的内幕信息内容与所处阶
段,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
登记时间、登记人等其他信息。
7 第十条 涉及并购重组、发行证券、收购、合 第十条 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 根据监
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 送转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 管指引
还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及时将相关内 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发行证 进行修
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券、要约收购、合并、分立、回购股 订
员会西藏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份、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还应在内
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及时将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
8 新增第十三至十五条,后续条目编号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 据 监
相应调整。 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 管 指 引
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 增加相
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 关内容
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所及其他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
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
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
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
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事项
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
送达相关公司,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
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
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并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十四条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
到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
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
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
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
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
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
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
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
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
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
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
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
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
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
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除按照规定填写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
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
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重
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
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
9 第十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 根据监
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公 管指引
司应当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 进行修
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将内幕信息 订
的保密要求等事项告知有关人员。
10 第十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根据监
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内幕信息 管指引
权力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须将处罚 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 进行修
结果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 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 订
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在公司指定 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进
的报刊和网站进行公告。 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
本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
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罚结
果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
藏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1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 根据监
悖的,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管指引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进行修
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 订
定执行。 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