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形成以下 决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会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2 万元。 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 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