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振婷】2022-04-20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振婷
自我担任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至任期届满(2021 年 5 月 28 日)卸任,我严格遵从《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忠实、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现将我在 2021 年度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 1 次
会议,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独立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 缺席原因及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
姓名 (次) (次) 其他说明
次数
陈振婷 1 1 / / /
收到公司提前发送给我的文件后,我在会议前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研究,因
此在会议中,我能够在认真听取其他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讨论,就公司
重大问题发表建议和意见,严肃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我关注公司的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为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挥了智
囊和参谋作用。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涉及公司的其他事项提出
书面异议。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本年度遵从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和行事程序进行决策,为促进公司稳步发展,正确地履行了
职能。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的职责主要是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重大的人事安排等发表独立的意
见。我从上述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发,就公司的依法发展、规范运作和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前,我对《关于 2021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我对《关
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
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延
长为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能够在董事会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充分利用
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完成董事会交付的各项事务。
1、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我参加了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津贴的议案》、3、《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审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资质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
(1)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
相关工作备忘录的要求,我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3 月 19 日、4 月 16 日主
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至第八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
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进行了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在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
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并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进行了交流,积极开展年报工作,
确保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顺利完成。
3、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运营委员会的委员:
我参加了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运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认
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 2021 年度资本开支计划》,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报告期内,以多种形式在公司管理和生产现场履
职,累计时间超过十天。具体包括:
1、利用各类现场会议的机会,在公司总部现场考察、调研,平时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了解生产经营现状,讨论管理中遇到的现
实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基于各自的专业背景,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委员分工,有侧
重的同公司董事长、总裁和各部门分管领导加强沟通,持续了解公司运营信息,
增加正式会议决策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
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同时也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从多种途径倾听中小股东的心声,并及时反馈
公司管理层,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
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仔细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介绍和
汇报,审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此基础上,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
断,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倾听中小股东的心声,即使
股民只持有 100 股,或是股民提出听来甚为“非专业”的问题,或是态度不佳,
仍能热心耐心解答投资者的提问。
六、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我认真、独立地履
行职责提供了工作平台,对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
以上是我在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本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上向与会股东进行报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振婷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