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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珠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2-061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
        本 次 担保 金额 及 此前已 实 际为 其提 供 的担保 余 额: 本次 担 保金额
        27,274,672.92 美元(按 8 月 19 日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 6.8065:
        1,约合人民币 18,564.51 万元),此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 87.5%的子公司西藏
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Tibet Summit Resources Hongkong Limited,
以下简称“珠峰香港”)的采购合同提供履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 87.5%的子公司珠峰香港因其间接 100%控股的阿根廷锂钾有限公
司的年产 5 万吨规模碳酸锂盐湖提锂项目所需,向合成发电机(香港)有限公司
采购 FIRMAN-菱重柴油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服务,合同总金额 34,093,328.65 美
元,其中第一批货款的预付款 6,818,655.73 美元。除预付款后的金额为:
27,274,672.92 美元。公司拟为珠峰香港该项合同除预付款后金额(包括利息等)
的支付提供一般责任担保,并依据应付余额,分期出具担保函。
    本次担保为给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未涉及反担保。因珠峰香港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负债率大于 70%,本项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以及履行跨
境担保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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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美元
    公司法定地址:ROOM D 10/ F TOWER A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末,珠峰香港(经审计)资产总额 129579.46 万元,负债总额
136492.4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6492.47 万元),
资产净额-6913.0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45.7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珠峰香港(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30522.17 万元,
负债总额 91825.1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25.11
万元),资产净额 38697.06 亿元。2022 年 1-6 月份实现贸易收入 41470.34 万元、
净利润-1714.42 万元。
    珠峰香港为公司持股 87.5%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珠峰香港向合成发电机(香港)有限公司采购 FIRMAN-菱重柴油发电机组及
相关配套服务。合同总金额 34,093,328.65 美元,其中的 27,274,672.92 美元在
第二批设备发运当月起计分两年期支付完成。公司在第二批发货前,出具对其中
的 27,274,672.92 美元的货款支付提供一般责任担保,并依据应付余额,分期出
具担保函。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珠峰香港的相关合同款支付提供 100%的全额付款担保,有助于加速
旗下阿根廷盐湖项目建设及投产进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珠峰香港
为公司持股比例 87.5%的控股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其项目建成后,对相关合
同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公司能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
    珠峰香港的其他股东本次未按其持股比例同步为珠峰香港提供担保,主要系
其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珠峰香港的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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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担保事项审议程序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为珠峰香港的相关合同款支付提供 100%的全额付款担保,有助于
加速旗下阿根廷盐湖项目建设及投产进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珠峰香港为公司持股比例 87.5%的控股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本次担
保合同相关项目建成后,对合同债务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公司能有效控制其经营
管理风险。
    (3)珠峰香港的其他股东本次未按其持股比例同步为珠峰香港提供担保,
主要系其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珠峰香港的日常生产经营。
    (4)本项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63 亿元,均为向下属
全资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73%;发生额 9.7186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7%。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 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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