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西藏珠峰: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1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变更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
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
次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公司为西藏珠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的相关销售合同履行出具《担保
函》,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有助于其回笼资金,对推进其旗下阿根廷盐湖项目建
设及投产有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珠峰香港为公司持股比例 87.5%的控股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能
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
    3、珠峰香港的其他股东本次未按其持股比例同步为珠峰香港提供担保,主
要系其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珠峰香港的日常生产经营。
    4、本项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关于提请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
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
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放来:                                   胡越川:




李秉心: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