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2-08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2 月 12 日,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
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均已对此议案回避表
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6、投保授权: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
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
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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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同
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
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
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已
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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