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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3-3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 2017-093

                 华夏幸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
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9 号)
核准,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9,187,27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6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96.56 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74,666,666.64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6,925,333,329.92 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汇入公
司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其中: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汇入资金注
  中国银行廊坊广阳道支行               101312422286         3,000,000,000.00
    工商银行廊坊朝阳支行           0410001619300096268      2,5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13001702208050508285      1,425,333,329.92
        坊住房城建支行
   注:含部分发行费。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审计费、股份登记费用等发行相关费用
106,259,187.2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3,740,809.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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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具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3002 号)。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35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固安孔雀城剑桥郡 7 期项目                     180,000             18,749.30
 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                          110,000              5,109.56
 固安雀翎公馆项目                               95,000             36,627.83
 固安孔雀城英国宫 2.7 期项目                    60,000              5,046.50
 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                       80,000             11,307.44
 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颐景园项目                     45,000             22,119.24
 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宸园项目                     40,000             17,968.36
 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琴园项目                     40,000             20,809.7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50,000
                合计                           700,000            187,737.96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87,737.96 万元,公司募集
资金余额合计为 502,580.62 万元(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5 亿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等)。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后,公司预计
在未来 12 个月内,募集资金中的 28 亿元暂时不会使用,将处于闲置状态。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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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公司短期融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2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本次借出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
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
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增加投资时,公司会及时将使用的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公司不会通过直接或间
接安排将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
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时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短期融资,节省
公司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使用 28 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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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
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
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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