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4-1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华夏幸福基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华
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固安县京开路西侧三号路北侧一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林成红
(五) 联系电话:010-56982988
(六) 联系传真:010-56982989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二) 债券简称:18 华夏 06
(三) 债券代码:155102
(四) 债券期限:2+2+1 年
(五)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4 年
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
面利率为存续期内第 3、4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
(八)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九) 债券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20 日
(十)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8 年 12 月 25 日
(十一) 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18 华夏 06”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相关
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5 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发行人 2019 年 1-3 月累计新增借款
占 2018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2%。
1、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2018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金额:555.08 亿元。
(2)2018 年末借款余额:1,348.73 亿元。
(3)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借款余额:1,600.83 亿元。
(4)2019 年 1-3 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52.10 亿元。
(5)2019 年 1-3 月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8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45.42%。
备注:上述数据之间计算后如有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较 2018 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
及占发行人 2018 年末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1)银行贷款:6.78 亿元,占 2018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22%;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15.87 亿元,占 2018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86%;
(3)其他借款:229.45 亿元(主要为新增保险资金债权计划和
信托借款等),占 2018 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41.34%。
3、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发行人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发行
人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借款
按期偿付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影响可控。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
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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