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永续债融资的公告2020-09-3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6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续债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进行永续债融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永续债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汇通申请永续债融资。该融资交易拟由平
安汇通发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以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资金向公司进行永续债
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平安汇通总资产为 2,500,253,710 元,净资产为
2,193,413,144 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487,443,819 元,净利润为 211,803,1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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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2、用途:用于下属公司产业新城项目的开发建设。
3、期限:永续债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初始投资期限为 18 个月,初始
投资期限届满后每 18 个月为一个延续投资期限。在每笔永续债权投资资金投资
期限届满前 1 个月,公司有权选择延续 18 个月或者选择在该投资期限届满之日
向平安汇通归还该笔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利息及相应应付未付其他款项(如有)。
4、利率:(1)初始利率:初始投资期限内的利率为 8%/年;(2)重置利率:
初始投资期限和每个延续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含当日),利率即应按照约
定发生重置,每次重置后的利率应在前一个投资期限内最后一个核算期所适用的
年利率的基础上增加 200 个基点(即 2%),以此类推,至多重置二次。
5、付息安排:按季度付息。满足利息递延条件的,公司有权将当期利息以
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
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及孳息的递延不构成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及孳
息。
6、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
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2)宣布清算或宣
布永续债权投资全部到期;(3)减少注册资本(因回购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或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公司股份导致的减少注册资本金
除外)或向股东返还其他形式出资;(4)向其他权益工具支付利息和/或偿还本
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交易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并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且除非发生
各方约定的强制支付事件,公司可将当期的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复利递延
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即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
同义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将平安汇通的本次投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
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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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实施的永续债相关利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处理方法,以永续债
合同约定及主管税务机关意见为准。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
五、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永续债融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批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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