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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华夏幸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及经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沟
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履
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现就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陈琪先
生及董事王威先生组成并履职。陈世敏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三
位董事均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上述三人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提交的《2020 年年度审计计划》和《注册会计师与独
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报审计计划的沟通
函》(以下简称“沟通函”),就审计机构确定的审计范围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审
计工作安排、风险判断等进行了审核,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计划》并签
署了沟通函。
    2、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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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审计监察中心 2020 年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工作计划》、《2020 年年度
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关
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汇总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关联法
人及关联自然人汇总表》;
    4、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关联
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汇总表》。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给予高度认
可,并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审议通过了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在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多次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督
促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保证质量地完成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
审计工作中需注意的重大事项,重点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在 2020 年年度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审计机构出具意见后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进行了
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及
2021 年度的工作计划,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对工作计划的
可行性表示认可,同时对于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积极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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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准确的,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相
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等情况。

    4、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
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沟通,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
时间及计划完成。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职责,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2022 年,审
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执行公司的审计工作,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努力。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世敏、陈琪、王威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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