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 方参与公司以下属公司债权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关联方参与公司以下属公司债权实施债务重组相关安排,有利于加 速上市公司摆脱当前困境,回归良性发展轨道,将上市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各方 利益紧密结合,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同时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并将《关于关联方参与公司以下属公司债权实施债务重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世敏、陈琪、谢冀川 2022年12月14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