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实施债务重组及股权激励相关安排,有利于加速上 市公司摆脱当前困境,回归良性发展轨道,将上市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各方利益 紧密结合,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同时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债务重组及股权激励相关安排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相关安排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世敏、陈琪、谢冀川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