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华夏幸福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3-02-2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
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由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公司第一
大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被提名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文学、赵威、陈怀洲、冯念一、
王葳、谢冀川、陈琪、张奇峰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上述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
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
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将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王文学、赵威、陈怀洲、冯念一、王葳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谢冀川、陈琪、张奇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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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议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并结合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及参考同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后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针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定的独立董事津
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世敏、陈琪、谢冀川
202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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