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2020-08-01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1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接
到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集团”)的通知,
称恒丰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混改”)已经牡丹江市人
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混改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恒
丰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恒丰集团将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出让恒丰集团 100%股权,相关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国企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混改以公司控股股东恒丰集团为实施
主体,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恒丰集团高质量
发展,将恒丰集团努力建设成为东北地区一个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
高效、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混改示范企业。
三、本次混改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混改仅为公司控股股东恒丰集团层面的股权变动,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没有直接影响。
四、风险提示
1、目前,恒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9.93%的股权,本次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引
入投资者,将导致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
2、本次混改股权转让将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征集受让
方。
3、本次混改的意向投资者尚未确定,后续能否通过挂牌形式征集到符合条
件的合格投资者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促请相关方及时告知进展情
况,及时提示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