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2021-04-17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1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部分条款;同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
现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外供工业生产
用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内容。
二、公司章程内容
序号 原章程相关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公司经营范围是:纸、纸浆和纸制品的 司经营范围是:纸、纸浆和纸制品的制造、
制造、销售;造纸原辅料生产、销售及 销售;造纸原辅料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
技术开发;制浆、造纸工艺设计和技术 制浆、造纸工艺设计和技术服务;经营公
服务,造纸机械设备的加工、安装和维 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司
1
修;经营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务;经营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外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供工业生产用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以
术的进口业务。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
准。)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2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1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 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
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 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 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
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
讼。 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
3
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五)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4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
款第(五)项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不得参加前款第(五)项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五 第一百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担任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
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 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须的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
5
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 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规则,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
6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有权在股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有权在股东
2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交易事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交易事项:
项: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万元;但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应提
5,000 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 50%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个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审议。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
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应提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交股东大会审议。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九条 独立董事除具 第一百一十九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
7
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3
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尚行使以 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尚行使以下特别
下特别职权: 职权:
(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 (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
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 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
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 联交易;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净资产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拟与关
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 联人达成的交易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交董事会讨论; 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
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
露。
如果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
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
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提供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提供独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一)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 (一)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 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
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 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
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 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
8
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 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以要求补充。当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 当 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
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 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
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 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
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9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
4
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 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
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 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
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
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 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
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
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非关联董事总 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数一半或低于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议。
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序号 原章程相关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相关条款
第二十八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 删除了重复的内容,序号顺延。
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
1 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
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
章。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序号 原章程相关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相关条款
第三十一条 董事一年内未亲自 第三十一条 董事一年内未亲自出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 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董事会会议
5
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公司监事会应 次数三分之二的,公司监事会应对其履职
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议,就其是否勤勉 情况进行审议,就其是否勤勉尽责做出决
尽责做出决议并公告。 议并公告。
董事一年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
议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二分之 数少于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二分之一,且
一以上,且无疾病、境外工作或境外学 无疾病、境外工作或境外学习等特别理由
习等特别理由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公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公开认定其三年以
开认定其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司董事。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有权在股东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交易事项: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交易事项: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资 产 的 10 % 以 上 , 且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1,000万元;但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
过5,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应提
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50%以上,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
2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提交股 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东大会审议。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议。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但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
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应提交股
6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审 计 净 利 润 的 东大会审议。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但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序号 原章程相关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相关条款
第十七条 监事一年内未亲自出 第十七条 监事一年内未亲自出席监
席监事会会议次数占当年监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次数占当年监事会会议次数三
次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公司监事会应对 分之一以上的,公司监事会应对其履职情
其履职情况进行审议,就其是否勤勉尽 况进行审议,就其是否勤勉尽责做出决议
责做出决议并公告。 并公告。
1 监事一年内未亲自出席监事会会 监事一年内未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
议次数占当年监事会会议次数二分之 次数少于当年监事会会议次数二分之一,
一以上,且无疾病、境外工作或境外学 且无疾病、境外工作或境外学习等特别理
习等特别理由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公 由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公开认定其三年
开认定其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司监事。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