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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4-2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股票代码: 600356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4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15

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 16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的议案 ...................................................... 21

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 2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 .................................. 2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 2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6

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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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
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股东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
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以下称“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
进行,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在进行表
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
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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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13:30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徐祥
 项目                           议               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
  一
        2、宣布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
  二    案》;
        7、《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8、《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的议案》;
        9、《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审议会议议案,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提问与解答;
        2、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3、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
        4、计票人和监票人计票、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投票;
        5、统计现场投票,合并计算网络投票,公布表决结果;
        6、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四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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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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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
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下面我代表董事会作《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请各位审议。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19 项议案。每次会议议案的提出、会议
的召集、召开、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
审议并通过 8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董事履职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按相关规定出席了董事会。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下,公司上下一心,
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围绕“国内、国际、新产品”三个市场,狠抓落实、攻坚克
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报告期内,主要指标创历史新高。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产量、销量等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比同期增长 4.13%、33.08%。机制纸销量、产量分别比同期增长 8.71%、7.09%。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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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贸易实现销量比同期增长 7.46%;国际贸易销量比同期增长 3.48%,新品贸易销
量比同期增长 97.93%。
    (二)持续提升研发及装备水平,制造实力显著增强。专注特种纸领域产品研发,麻
浆全无氯漂白小试、中试获得成功,麻浆制造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推动智能制造,设备保障能力提升,5 万吨智能立体库联动智能包装线、16
号机成品件智能输送摆放项目、2 万吨智能包装立体库项目、两万吨食品包装纸项目先后
投入使用。
    (三)强化基础管理,系统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密切关注质量与成本,全年木浆使用
价格低位运行。精心谋划招标,物流运输成本降低显著。推进 QCD 项目攻关,员工参与率
92.71%。安全管理扎实有效,通过了国家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复评。持续深化技术、管
理节能,实现吨纸水电汽能耗连续三年降低。不断加强环保风险防控,环保达标率
100%。
    (四)规范企业运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持续推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细
则,规范决策管理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答疑、网上集体
接待日等方式,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26 份,
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现了全年零差错率的工作目标。
    三、2021 年经营计划
    (一)深耕三个市场,推动产品扩销。围绕总体销量目标,关注国内市场行业发展趋
势,稳步实现新老市场的增量与开发,稳步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推进国际市场线上平
台业务,提高已开发平台运行效率,为智能营销提供支撑,继续保持国际贸易增长势
头。拓展新产品现有的营销网络,加快新品市场开发,推动新品销量快速增长。
    (二)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关注技术对企业的深层运用,以获得高新
技术企业平台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
创新力度,整合优势研发项目,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积极落实科技政策红利。加
快研发成果转化,深层次挖掘原辅材料、助剂的功能特性,全方位服务生产提质增效、
企业创新增效。
    (三)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提高运营效率。强化提质保供,推动生产制造向市场前
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企业的整体规划。继续推进全面降本管理和提高资金运营
效率工作,以效率提高促进效益提升。关注降本降耗,推动能源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
行。积极关注国家“十四五”能源环保政策,推进节能减排及环保专项管理,确保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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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 100%达标,全面优化生产过程控制中的节能措施。
    (四)推动效益导向,落实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数
字化转型,确保实现效益目标。加快 ERP 和主数据项目实施,深度规划智能工厂建设路
径,落实面向未来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深层推动企业各项工作由业务驱动向数据驱动
转变。提高员工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紧紧抓住中国制造 2025 战略
落实的有利契机,借助新的管理平台,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管理升级。
    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以经营目标为中心,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
部控制建设,通过科学化管理,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运行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
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回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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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董事
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
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事务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
   开了九届九次监事会,应出席监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土地使用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权及其持有的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 50.52%
   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         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决算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
   开了九届十次监事会,应出席监 告及摘要的议案》;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4、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         配预案的议案》;
   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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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
   开了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应出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
   主持。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
   开了九届十二次监事会,应出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
   主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三季度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开了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应出席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度的议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主持。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
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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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
公司实际。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
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保护了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按章办事,有效防
范了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控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上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对内部控制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
和改进,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
大缺陷。
    三、2021 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和执行《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
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监督,促进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
合法、规范。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各项重大决策和
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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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及新冠肺炎疫情,公司上下一心,统筹疫情防控和企
业发展,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合并报表:
    营业收入:本期 182,865 万元,比同期增长 4.13%;
    营业利润:本期 18,536 万元,比同期增长 29.51%;
    利润总额:本期 17,900 万元,比同期增长 27.44%;
    净 利 润:本期 13,882 万元,比同期增长 30.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 13,174 万元,比同期增长 33.08%;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 0.44 元,同期 0.33 元。
    母公司报表:
    营业收入:本期 182,937 万元,比同期增长 3.87%;
    营业利润:本期 15,804 万元,比同期增长 29.99%;
    利润总额:本期 15,109 万元,比同期增长 26.91%;
    净 利 润:本期 12,250 万元,比同期增长 34.28%。
    2.基本收支情况
    营业收入:比同期增加 7,258 万元。
    主要原因是积极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努力克服疫情对内、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及时
调整经营策略,适应市场变化。特别是新机台达产达标为公司优化排产、拓展市场和增产
扩销提供了有力保障。
    营业成本:比同期减少 1,012 万元。
    主要原因是关注原材料-木浆的价格走势,借势木浆价格低位运行,调整产品及消耗
结构,同时精心谋划招标,显著降低原材料采购及物流成本。
    期间费用:列支总额 34,495 万元,比同期增长 12.70%。其中销售费用降低 4.83%,
管理费用增长 6.14%,研发费用增长 59.31%,财务费用增长 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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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费用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结构调整致销售佣金、业务费及市场推广费用降
低;管理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资产折旧、咨询及中介机构费用增加;研发费
用增长主要原因是研发项目、实验材料及委外研发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及长期借款利息增加影响。
    3.现金流量和周转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261 万元,比同期减少 854 万元,主要原因是支
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82 万元,
其中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 21,863 万元,主要用于年产 2 万吨
食品包装纸等项目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75 万元,主要用于分配股
利、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
    资产负债率由同期的 25.57 下降为本期的 23.64%,存货周转率由同期的 2.24(次)
上升为本期的 2.37(次),应收帐款周转率由同期的 4.21(次)上升为本期的 4.86(次),
指标反映公司的营运状况稳定良好。
    二.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根据全年形势和企业实际,确定 2021 年总体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 202,600 万
元,期间费用列支额控制在 38,810 万元以内,其中销售费用 17,980 万元,管理及研发费
用 17,050 万元,财务费用 3,780 万元。
    2021 年是公司推动效益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起步之年,公司将坚定百年恒丰的道
路自信和领先国际的发展自信,统筹抓实扩市场、提质量、降成本、增效益、精管理“五
项举措”,激发全体员工转变观念、担当做为,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全面开启恒丰发展
新纪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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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司认真履行披露义务,编制了《2020 年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
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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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744,072.25 元,根据公司财务
状况,公司拟以报告期末总股本 298,731,3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33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9,731,274 元(含
税),占当年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6%。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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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共计支付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5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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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企业经营模式,公司与牡丹江恒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子公司等重新签署《综合服务协议》,鉴于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综合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本协议由下列五方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签订:
    (1)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住所为黑龙
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2)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其住所为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3)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麻公司”),其住所为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4)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其住所为黑龙江省牡丹
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5)黑龙江恒祥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祥信测公司”),其住所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为保证协议五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保护全
体投资者的利益,协议五方均认为需要重新签订相关协议,以法律文件之形式确定各自应
提供之服务、或有权获取之服务的范围,明确五方须予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服务费用计
算标准等重要事宜。
    为此,五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协议
    1、本协议旨在明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和恒祥信测公司必须
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明确五方按本协议提供的服务范围。在单项和多项服务的实际提供
中,五方还可以在此协议基础上订立或分别订立相应的实施合同。
    协议五方互相保证,将依据本协议原则,按各项规定履行本协议项下分别应承担的义
务。
    协议五方保证,在向接受服务方提供综合服务的过程中将会在符合法律规定,遵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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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规则的前提下竭诚尽责,确保服务接受方不会因使用或接受综合服务而遭受损害或损
失。
    协议五方承诺,将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要求,提供合理的设施和设备以
及配备足够数量的有相关经验或资格的人员,以保证综合服务的质量不低于其他任何第三
方所提供的相同或类似服务的质量或水平。
    2、协议五方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为企业经济交往中的有偿服务,服务提供方有权
遵循市场公平原则对其所提供之服务收取合理服务费用,服务接受方亦应承担相应的支付
义务。
    3、通常情况,服务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本协议服务的条件将不低于其向任何第三方
提供的相同或类似服务的条件,并给予接受方优先于第三方的权利。
    在同等条件下,协议五方中任何一方均应优先选择从另四方获取服务。
    4、服务接受方在综合考虑和综合比较服务条件的基础上,有权选择对本身最为有利
的交易条件,或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类似的服务。
    如出现对服务接受方有利的交易条件,服务提供与接受方应立即就调整本协议所规定
的服务费用的数额进行协商。如在开始协商之日起 30 天内双方不能达成调整服务费用的
协议,则服务接受方有权要求与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服务协议。一旦服务接受方依照上款的
规定与第三方签订了有关的服务协议,则本协议规定的该服务内容的提供方和接受方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终止日为服务接受方与第三方签订之协议的生效日。
    5、服务提供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提出合理的变动条款,经与服务接受方协商一
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执行。
    6、当服务提供方由于非自己过失或非可归结于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本协
议或实施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时,服务提供方有义务在其可以合理确定不能提供该服务后,
不迟延地通知服务接受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协助服务接受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相同或类似服
务。
    在此情况下,服务接受方有权要求服务提供方提供充分证明或证据以排除后者的过失
责任。
    7、协议五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违反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实施合同者,应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8、在任何条件下,服务接受方有义务为服务提供方提供之服务给予必要的、合理的
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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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议五方提供服务之范围
    1、安保、环境维护养护服务
    (1)集团公司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向股份公司提供安保、环境维护养护服务。
    (2)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有偿提供安保服务:治安防火、安全保卫、铁路专用线道
口道门监护等综合管理。
    (3)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有偿提供环境维护养护服务:广场及路面卫生清洁、绿化
植物养护(含室内)等。
    2、提供水、电、蒸汽及取暖服务。
    (1)股份公司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向集团、汉麻、热电和恒祥信测公司提供
有偿供水、供电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合理利润或政府指导价确定。
    (2)热电公司向股份公司按市场价格有偿提供自发电服务。
    (3)热电公司向集团、汉麻、股份和恒祥信测公司办公区域、厂房按地方政府规定
的价格标准提供有偿取暖和供汽服务。
    (4)上述服务收费标准,可根据牡丹江市地方政府之规定变动情况,由五方重新议
定。
    3、交通运输服务
    股份公司允许集团公司、热电公司和汉麻公司使用其铁路专用线并向集团公司、热电
公司和汉麻公司提供配套服务,集团公司、热电公司和汉麻公司按每车皮 258 元向股份公
司支付服务费用。
    4、电修服务
    股份公司向集团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提供电机维修服务,集团公司、热电公司、
汉麻公司同意按不同规格、型号电机市场价格协定的维修价格为收费标准,向股份公司支
付电机修理费用。
    5、委托采购
    (1)集团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和恒祥信测公司可借助股份公司采购业务的谈
判能力,委托股份公司进行设备及材料采购,或直接从股份公司购买(租赁)。价格为市
场价或成本价。
    (2)股份公司可借助汉麻公司采购业务的谈判能力和生产能力,委托汉麻公司采购、
加工麻类等原料,或直接从汉麻公司购买,价格为成本价或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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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协议一方可视另四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维修、加工用材料及备
品备件服务,价格按市场价或成本价执行。
    6、检测检验服务
    恒祥信测公司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热电公司和汉麻公司提供检测服务、检验检疫
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及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服务,价格按市场价
或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合理利润确定。
    7、房屋租赁
    股份公司向汉麻公司和恒祥信测公司等出租办公用房作为其办公或经营场所,价格按
市场价确定。
    三、其他项目之服务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违反市场规则和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本协议未
提及而又为协议一方所需且为另四方能够提供的其他项目服务,在服务接受方向服务提供
方提出要求时,服务提供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优先向服务接受方提供该项服务。
    2、服务提供方向服务接受方提供其他项目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依照本协议规定的
收取服务费用的原则确定。
    3、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可以就具体的服务项目签订有关的实施合同,确定服务
的项目、服务的范围、收费标准、费用支付的时间与方式等内容,但不得违反本协议所规
定的有关原则。
    四、服务费用
    1、服务接受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和相关方按需要就单项或数项服务签订
的实施合同中规定的费用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对从服务提供方获取的服务予以清
偿。
    2、本协议项下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三种价格之一计算。
    (1)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推定价格(若无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推定价格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
    3、本协议服务费用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资金紧张时可用承兑汇票支付),支付时
间和方式除本协议有规定外参照服务性质和行业惯例在相应的实施合同中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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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本协议将继续自动
生效,直至协议一方给予相关方提前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为止。
    六、免责条款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相关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争议之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及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恒祥信测公司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
的,或与本协议、或与协议之五方权利义务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争议发生后 60 日内仍不能协商解决,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裁决。
    3、争议期间和法院对争议的审理期间,本协议仍必须继续履行,直至法院作出有关
裁决。
    4、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部分条款规定的有关义务,则自本协议中任一方发现该方违
约之日起 30 日之内,相关方均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相应条款的效力。自一方书面
通知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违约方既不表示异议,又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则本协议中所涉及到的相应条款,其效力即告终止,但不影响在此之前本协议双方依据相
应条款已发生或产生之权利及义务。
    5、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
款的效力。
    八、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和恒祥信测公
司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热电公司、汉麻公司和恒祥信测公司之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且经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热电公司三方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终
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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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津
贴每人每年 60,000.00 元(税后)。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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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部分条款;同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营业
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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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

各位股东:
    九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
东大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组成第十届董事会。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公
司董事会提名徐祥、李迎春、施长君、梁德权、潘高峰、李恩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董事简历如下:
    徐祥:男,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
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三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 年 2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迎春:男,生于 1968 年,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
任牡丹江造纸厂抄纸六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部部长,董事、副总经理。2003 年 2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施长君:男,生于 1964 年,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
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电气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厂长助理、设备能动部
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任牡丹
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德权:男,生于 1977 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
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抄纸三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抄纸五
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抄纸五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9 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办公室主任。
    潘高峰:男,生于 1977 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六分厂、抄纸七分厂、抄纸一分厂、抄纸三分厂厂长、
工艺研究四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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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恩双:男,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
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代表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牡丹江恒丰热电
有限公司总经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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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
    九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
东大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组成第十届董事会。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公
司董事会提名孙延生、张晓慧、刘文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简
历如下:
    孙延生:男,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 4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山东明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海事海商法律业务);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融证券法律业务);200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法律业务);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委员暨证监会处级研究员;2016 年 4 月至
今,任北京敦诚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
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7 年 9 月至今,任国家国机集团下属中
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央企);2018 年 7 月至今,任香港梁志天
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公司);2017 至今,任江苏中信博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 年 12 月担任央企蓝科高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张晓慧:女,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0
年至 2003 年任牡丹江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部职员,2003 年至今就职于黑龙江农业经济
职业学院。现任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财务处处长、教授,牡丹江市政协委员,中国教
育会计学会职业教育分会理事、内部控制专家。
    刘文波:男,生于 1970,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生导师。1991 年至 1998
年任黑龙江省合江林业管理局职员,2001 年至今就职于东北林业大学,现任东北林业大学
教授。曾主持完成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攻关重大、重点项目 10 余项;出版学
术专著 1 部,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1 部,参编农林高校教材 2 部,获国
家授权发明专利 4 项,发表科研论文 80 余篇,其中 SCI、EI 收录 10 余篇。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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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提请
股东大会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
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张伟、李东日为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李天龙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候选监事简历如下:
    张伟:男,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行政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行
政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9 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
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党委工作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李东日:男,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
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化浆化学分厂、抄纸二分厂、抄纸六分厂设备工程师、副主任
工程师,机械加工中心副主任、主任,机修分厂副厂长、厂长,2018 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机修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李天龙:男,生于 1978 年,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电
气分厂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工程部副主任工程师,自动化维修中心主任工程师,2015
年 5 月至今任自动化分厂厂长。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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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 2020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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