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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控股股东100%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6-03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1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100%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收到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责任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集团”) 关
 于恒丰纸业集团 100%股权转让交易进展的通知。
     一、通知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2 日,恒丰集团控股股东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与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投集团”)就恒 丰集团
 100%股权转让项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依法持有的恒丰集团 100%股权。
     (三) 股权转让方式
     此次转让标的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经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股权
 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产生两家意向受让方。经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组织的网络竞价,确定乙方为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甲方组织
 聘请的财务顾问对乙方开展尽职调查,确定乙方符合受让条件,确定乙方为最终
 受让方。
     (四) 过渡期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恒丰集团股权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办理完毕

 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交付完成日,含交付完成日当日)期间发生的全
部损益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五) 其他事项
   明确了收购完成后,职工安置等事项的相关事宜,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 益。

   (六) 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以 79,200 万元人民币将恒丰集团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要求已向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足额交纳了保证金,剩余款项于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
日内一次支付。
   二、新产投集团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       沈宏宇
注册资本         66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2301001269701171
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管理省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投资、投资管理;房屋和场
经营范围
                 地租赁。
成立日期         1992 年 4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99-9 号
联系电话         0451-82876037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65,000.00           100.00
                   合计                           665,000.00           100.00

  (三)股权控制关系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新产投集团 100%股权,为
新产投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本次变动前股权结构: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0%



                                        100%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9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动后股权结构:



                                           100%



                                           100%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9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需经国资监管机关批准。
   2、本次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若能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