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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2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2-00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
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通知。
     (三)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年度报告真
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1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
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7、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设计和建
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的内控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8、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
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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