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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旅联合: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15-10-29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5-临 074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817号,以下简称“《监

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下属全资子公司国旅联合体育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旅体育”)与北京明日阳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明日阳光体育”)签订的关于“哈林秀王国际英语篮球训练

营暨百城千营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现就相关事

项回复公告如下:

        一、根据协议,国旅体育将根据项目公司提出的运营计划提供

所需资金。请你公司合理预计该战略合作协议可能涉及的资金规模,

并说明资金来源、支付安排等相关情况。

       回复:

       根据国旅体育与明日阳光体育的初步测算,战略合作协议可能涉

及的资金规模前期为2000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国旅

体育管理的体育产业并购基金,支付安排根据项目的进展分步骤支

付。

        二、目前,你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温泉旅游,体育产业布局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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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初期,请说明你公司体育业务板块的业务开展及人员配备相关情

况。同时,请你公司结合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具体说明公司是否已实

际开展该合作事项、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已取得必需的行业

准入资质或证明等。

    回复:

    自2014年中期,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由温泉休闲度假转向户外文

体娱乐产业。2015年2月,公司与北京奥林匹克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北京国奥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迪艺鸿商贸有限公司签署

了《2016新疆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市场经营联合开发协议书》(详见

2015年2月28日披露的《国旅联合关于签订第十三届冬运会市场经营

联合开发协议书的公告》),并成立专门团队在新疆乌鲁木齐和北京

开展冬运会相关市场开发工作。201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与厦门拳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投资泰拳

文体综合园(详见2015年4月11日披露的《国旅联合关于与厦门拳威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投资泰拳文体综合园的公

告》);2015年五一期间在厦门举办了两场泰拳拳王争霸赛。此外,

公司还于2015年7月10日和2015年9月15日分别与锦绣中和(北京)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设立体育产

业并购基金的合作意向书。目前公司与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的体育产业并购基金已经设立(详见2015年10月12日披露的《国旅

联合关于设立体育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公司下属子公司国旅体育与明日阳光体育签署的本次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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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的结果,并未实际开展

该合作事项。

     三、请补充披露该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1)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如对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以

及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等;(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如拟合

作事项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对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影响等。

    回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的结

果,尚未启动实质性操作,故该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当年营业收

入、净利润以及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国旅体育与明日

阳光体育的拟合作项目将有利于完善国旅联合产业布局,推动国旅联

合战略落地,打造国旅联合在体育行业的地位与竞争力,力争成为中

国体育娱乐及休闲旅游的龙头企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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