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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旅联合:关于对融智讯达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16-02-19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6-临 021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融智讯达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或“公司”)
      拟通过增资的方式持有北京融智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融智讯达”)5%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900 万元。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金额较小,风险可控。

一、 对外投资背景介绍

    国旅联合是一家以户外文体娱乐为战略的上市公司,将体育产业
和文化娱乐产业作为国旅联合新的发展双引擎,进一步加大在体育产
业及文化娱乐产业的投资力度,结合现有的旅游资源,力争成为中国
文体娱乐及休闲旅游的龙头企业。
     为具体落实公司在文体娱乐行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公司决定向
融智讯达进行增资。融智讯达是一家主要为手机端用户提供综合多媒
体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公司。

二、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2月18日,国旅联合与北京融智讯达科技有限公司及华晨、
孔须梅、孔承梅、苏菁签署《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融智讯达
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各方一致约

                                  1
定:融智讯达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052.63万元,国
旅联合投入人民币900万元认缴融智讯达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中
52.6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47.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旅联合将持有融智讯达5%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管理层决策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 融智讯达的基本情况

(一)融智讯达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融智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甜园路8号1号楼118室
    法定代表人:孔须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6月16日
    营业期限:2009年06月16日至2029年06月15日
    经营范围: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
业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融智讯达业务情况
    融智讯达专注在打造VR直播的拍摄设备和内容分享平台,为VR
秀场、演艺直播、文化旅游等提供不同场地视觉,不同场景切换,全
方位立体化的全景互动视屏内容和服务。“翼秀吧”、“热秀”是融智

                                2
讯达自主研发、运营的移动互联网视频互动应用类产品。该两款产品
集才艺直播、电视直播、视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可通过手机终端、
专业定制移动终端与PC终端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多媒体视听服务。除
上述两款移动互联网视频互动应用外,融智讯达还自主开发出“云支
付SDK”平台与运营商及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融智讯达开发的“热
秀”互联网视频互动应用是以融智讯达自主研发的视频直播互动技术
为核心,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APP)方式登录到系统后,可与社区
主题主播人员在线视频互动交流。
    目前,融智讯达正致力于VR全景摄像机的研发,该产品可用于
视频主播(主持人)全景视频的拍摄,为用户提供代入式虚拟实体效
果。同时还可利用美颜等功能为用户进行VR自拍提供强大的功能支
持,开发的产品具有优质VR视频拍摄能力、简洁方便的VR视频后期
制作功能、一键式分享和轻便易携带等特点。该款摄像机产品计划于
2016年5月份发布产品,展现场景应用,10月量产上市。
(三)融智讯达财务情况
    根据融智讯达提供的财务报表,融智讯达最近3年的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745.46         708.37        21.07

   净利润                -376.62          84.24       -36.10

      会计科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总资产                 641.49       1,065.01       973.33

   净资产                 628.06       1,006.52       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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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甲方: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晨、孔须梅、孔承梅、苏菁
    丙方:北京融智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2、增资
    融智讯达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052.63万元,国
旅联合投入人民币900万元认缴融智讯达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中
52.6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47.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持有融智
讯达增资完成后5%的股权。
    3、增资资金用途
    融智讯达将根据其获得国旅联合认可的预算和商业计划,将所获
投资资金用于融智讯达主营业务发展。
    4、经营目标
    本次交易系以融智讯达的投后估值(以融智讯达完成本次增资的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作为估值时点)为人民币1.8亿元为前提。现有股
东和融智讯达承诺,融智讯达在本次增资出资日后12个月内将实现如
下业绩目标:
    (a)不少于1万台自主研发生产的VR摄像机产品销售量,并实
现不低于1,100万元保证销售收入。
    (b)主营秀场业务(包括自营平台及代理运营平台)实现年度
销售收入不低于1,185万元。
    若融智讯达经审计的VR摄像机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与主营秀场业
务实际销售收入之和未达到保证收入即2,285万元的,现有股东应在
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若现有股东未在约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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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足收入的,除国旅联合认可的情形外,国旅联合有权选择如下两种
方式要求现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国旅联合有权要求现有股东进行股权补偿,具体方式为:
    补偿后国旅联合在融智讯达的股权比例=5%*(保证收入/实际收
入)。
    若实际完成收入未达到保证收入即2,285万元的50%,则国旅联合
有权要求现有股东回购其持有融智讯达的全部股权并要求现有股东
支付违约金。股权回购价格不低于900万元。现有股东应支付的违约
金按照投资款项900万元的年化10%进行计算。
    违约金=900万元*12%/360*资金实际占用期间的天数
    5、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面、足
额和及时地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如融智讯达或现有股东发生违约事
件,融智讯达和现有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解释或履行《增资协议》或与《增资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任
何争议、争论或索赔,各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由一方向
其他各方呈交该事宜后的六十(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解决办法,
则该一方可将该事宜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
决,仲裁地点在南京。

五、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实现公司户外文体娱乐发展战略的落地,是
公司向文娱产业转型迈出的坚实的一步。因公司在融智讯达中持股比
例较小,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尚无法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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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宏观经济的影响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融智讯
达的经营达不到预期。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
的认识,在本次对外投资签署的《增资协议》中对融智讯达的经营目
标有明确要求,如果融智讯达经营业绩达不到预期,融智讯达现有股
东将予以补足。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1、《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融智讯达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
协议》;
    2、北京融智讯达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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