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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2016-03-05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         录

1、国旅联合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P2、P3

2、议案:《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P4

3、议案:《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P5、P6

4、议案:《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P7、P8、P9

5、议案:《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P10、P11

6、议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P12

7、议案:《续聘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P13

8、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P14、P15、P16

9、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议案》P17

10、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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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施亮先生
时 间:2016 年 3 月 25 日 星期五 14:00
地 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温泉路 8 号〃颐尚温泉酒店
        会议中心 一楼
主要议程:
    一、 主持人宣读到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
    二、 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3、《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续聘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7、《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议案》。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国旅联合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
         报告》。
    四、 股东发言,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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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提名并选举监票人。
六、 会议表决。
七、 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八、 宣布表决结果,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 形成大会决议并宣读。
十、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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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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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

2016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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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和高效规范运作。现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 9 页“第

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内容。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总共召开会议 18 次,其中现场会议

6 次,通讯表决会议 10 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 2 次。公司

所有董事通过现场出席、通讯表决或授权委托的方式参与了会

议。全年董事会总共审议议案 45 项。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在

审议相关议案时,均能做到事前充分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必要

的时候进行现场调研;会议中能够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分析利

弊;事后能够及时跟踪,了解进度进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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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切实履行职责。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和建议,以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能力。在公司的战略转型与新业务拓展中,董事会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群策群力,出谋划策,加快了公司业务转型的

推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用中,对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管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

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出具明确意见,确保换届选举及聘

任高管工作的顺利完成。此外,提名委员会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关注市场上适合公司经营发展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14 年年报及 2015 年各

个季度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与会计

师、公司财务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审计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工

作的时间安排、重要事项及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定期报告

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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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

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考评,并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详见《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 18 页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7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

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

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其中现场会议 3 次,

通讯表决会议 3 次。公司所有监事均参加了会议。共审议议案

11 项,分别为:

    1、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8
   7、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8、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

作,决策科学合理,程序合法规范。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贯彻执行,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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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公

司财务运作规范,经营状况为亏损。公司财务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公

司财务人员有违章违纪现象。

    (三)监事会对公司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进行上述交易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的

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向大股东购买厦门办公物业、租赁泰

拳运营场馆等关联交易,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平等、公允的原则;董事会此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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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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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

  公司股东会。

                      国旅联合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15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32.67 万元,比上年同期

  下降 0.26%;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3.18 万元。详

  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                                母公司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88,326,691.05       88,557,915.60     7,852,150.89        4,343,823.31

减:营业成本       11,704,716.83       15,059,999.38       292,603.00          671,558.90
   营业税费          4,884,289.38       4,889,669.20       457,159.32          229,814.11
   销售费用        56,304,138.33       59,320,453.83       816,534.32        2,985,786.24
   管理费用        44,986,048.69       68,449,834.58    20,163,969.88     15,677,464.82
   财务费用        21,883,843.01       26,023,186.12     7,243,084.29     24,848,754.07
资产减值损失       13,825,624.74       74,822,224.09    15,831,504.41     72,274,008.70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投资净收益       100,027,436.77      -4,278,354.64    19,849,480.95    -23,926,478.84

二、营业利润       34,765,466.84    -164,285,806.24    -17,103,223.38   -136,270,042.37

  营业外收入         6,235,961.25         763,326.71     6,161,777.40          213,718.63
减:营业外支出       8,465,927.04       1,900,381.03     8,387,556.23          359,534.23

三、利润总额       32,535,501.05    -165,422,860.56    -19,329,002.21   -136,415,857.97



                                            12
 减:所得税      19,646,170.50         322,131.06

四、净利润       12,889,330.55    -165,744,991.62      -19,329,002.21    -136,415,85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
                 12,731,772.26    -165,896,270.73       -19,329,002.21   -136,415,857.97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57,558.29         151,279.11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030               -0.384            -0.045            -0.316



      二、 2015 年末主要财务状况

      2015 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73,237.52 万元,比上年增加

 0.14%;净资产为 31,529.43 万元,比上年增长 6.53%。其中,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1,197.16 万元,比上年增长

 6.58%;负债 41,708.09 万元,比上年下降 4.20%。

      三、2015 年度基本财务比率、财务指标情况

       2015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 56.95%,每股收益 0.03 元,净

 资产收益率 4.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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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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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五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

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731,772.26 元,未分配利

润为-192,522,866.89 元。

     鉴于公司 2015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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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六


                              关于审议
《续聘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业

务服务已 2 年,熟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决定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审计

业务服务。为了便于公司内控审计的开展,同时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服务。

     经协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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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七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

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200

万元。”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936,660 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中国旅

游事业,促进中外旅游文化交流,创立集旅游休闲度假地(区)、

旅游交通运输、旅游资讯传播、现代旅游营销于一体的新型旅游

企业,在为各股东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

益。”现修订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于体育、文娱及休闲旅游

产业的发展,力争成为中国体育、文娱及休闲旅游的龙头企业,

在为各股东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增加“体育运动项目


                                     17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体育赛事组织服务,文化、艺

术活动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以工商部门

最终批复为准)。




   四、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增加“2016 年 1 月公司完成

了向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72,936,660 股,公司股份总

数变更为:504,936,660 股。




   五、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200 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4,936,660 股,全部为普通

股。




   六、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

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

八人时;”现修订为:

   “第四十三条(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

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18
   七、原《公司章程》“第一百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

会低于八人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现修订为:

   “第一百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八、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现修

订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九、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中“董事会有关贷款及资产

处置的权限为:董事会可决定 6,000 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公司

净资产 10%金额以内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现修订为:

   “董事会有关贷款及资产处置的权限为:董事会可决定 6,000

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公司净资产 10%金额以内的资产抵押及



                            19
其他担保事项。

   董事会可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投资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对外进行投资。




   十、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增加:

   “(八) 决定 2500 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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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八


                              关于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外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营业务方向正由原温泉休闲度假产业向户外文体娱

乐产业转型,但因公司自身拥有的资源、资金有限,在业务转型

过程中,公司需要通过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平台企业的方式,借助

资本市场、社会资源,实现快速“抢占”、“锁定”投资标的的目的。

     为此,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符合公司户外文

体娱乐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制度相

关规定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管理层自主决定公司向股权投资平台

企业进行投资,公司在该等股权平台企业的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

     该授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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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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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联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九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在 2015 年

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15 年度

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胡航先生、李智勇

先生离任,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兴孪先

生、李裕国先生、李晓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自 2015 年 8 月 26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

     2015 年 9 月 22 日,独立董事李裕国先生因身体、年龄原

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增补翟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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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独立董事。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股东会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增补翟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裕国的辞职申请将

自 2016 年 1 月 22 日生效。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8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6

次,通讯表决会议 10 次,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2 次。

    黄兴孪先生 2015 年度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18 次。

    李晓光先生 2015 年度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7 次。

    李裕国先生 2015 年度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7 次。

    李智勇先生 2015 年度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9 次。

    胡航先生 2015 年度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11 次。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

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适时了

解公司动态,听取公司经营层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交

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

通,共同研究公司的发展目标。其中,我们深入公司的重点下属



                              24
企业南京汤山颐尚温泉酒店进行考察,了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和其他规范运作情况。

    本年度,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作为公司董

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利用经济、企业管理、

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

重大事项,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年度

审计、预算编制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本年度,我们还依据规定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续聘 2015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之

前,我们参与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见面会,详细了解了会计师事

务所的资质、审计项目组的人员配置、审计工作计划等情况,并

对 2015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积极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相

关重大问题与公司经营层、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及年报审计师保持

沟通,保证了年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



                           25
国旅联合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了

核查,出具如下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聘请李强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购买厦门办公物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购买厦门办公物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5、关于《聘请施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租赁泰拳运营场馆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8、关于《公司泰拳运营场馆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聘请曹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南京银行);

   12、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3、关于《聘请董秘、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发行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

   金数量和用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6
   15、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

   16、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

   17、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以上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我们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

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审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观念,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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