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现就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公司股东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董事 候选人黄健翔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个人履历等 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被提名人有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 戒。董事会关于增补黄健翔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增补黄健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 止。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兴孪 李晓光 翟 颖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