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汤山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6-07-12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汤山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浙
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山公司”)及公司
间接股东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为公司向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 7,000 万元授信额度,汤山
公司以其名下的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追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
团、汤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汤山公司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
的经营发展;追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汤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并未损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
项授信申请。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黄兴孪 李晓光 翟 颖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