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汤山公司向三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10-28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6-临 082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汤山公司向三家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5,000 万元,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2.38 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82 亿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山公司”)分别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长江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长江支行”)、徽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六合支行”)、江苏
江宁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村镇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南京银行长江支行申请授信
1、授信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2、贷款品种: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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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款方式: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并追加鹰潭市当代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二)向徽商银行六合支行申请授信
1、授信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2、贷款品种: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 20%;
5、贷款方式: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并追加鹰潭市当代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三)向江宁村镇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2、贷款品种: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 25%;
5、贷款方式: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并追加鹰潭市当代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经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公司对汤山公司向三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与贷款期限同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3.11 亿元;截至目前,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82 亿元,该三笔对外担保属于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该笔对外担保仍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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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温泉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施亮
注册资本:14,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客房、餐饮、温泉浴服务、棋牌、卡拉 OK(限分支
机构经营)。旅游区域开发、旅游产品、景点景区、温泉资源项目开
发和经营;旅游配套服务;旅游、体育产业经营;会议展览的组织;
旅游商品、体育商品的批发和零售出租;机电产品的批发和零售;旅
游信息咨询服务、培训;旅游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是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汤山公司资产总额为 5.35 亿元,负债
总额为 2.64 亿元,资产净资产为 2.67 亿元。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 0.79 亿元,营业利润 0.51 亿元,净利润 0.31 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对外担保的
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借款暨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现金流
的安排;同时因汤山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项对外担保风险可控。
该项对外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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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82 亿元,无逾期对外担
保。
五、其他说明事项
该三项银行借款暨对外担保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之关联方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亦需对上述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亦无其他附加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
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
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
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该项交易申请豁
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项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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