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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旅联合: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2016-12-10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召开董事会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经本
次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说
明如下:


一、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16年12月1日,公司接到新线中视通知,新线中视于近日收到
其重要供应商重庆星游传媒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终止合同并承担违
约责任的通知函》,目前,新线中视正在与重庆星游传媒有限公司就
上述通知函所涉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由于前述事项可能会对新
线中视未来业务稳定性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导致其估值出
现重大变化,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与交易对方、配套融资认购方经过友好协商,拟终止本次重组并向
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16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
案》,同时提请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事项。


二、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过程


    2016年12月1日,公司接到新线中视通知,新线中视于近日收到
其重要供应商重庆星游传媒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终止合同并承担违
约责任的通知函》,新线中视正在与重庆星游传媒有限公司就上述通
知函所涉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上述磋商和谈判的结果可能会对
新线中视未来业务稳定性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导致其估值
出现重大变化。基于审慎性原则和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公司
拟对上述事项做进一步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进行方案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方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
查本次行政许可项目、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向中国证监会
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等。
    2016年12月4日,公司与新线中视再次沟通,新线中视仍在与重
庆星游传媒有限公司就上述通知函所涉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鉴
于上述磋商和谈判无法在短期内完成,经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
方充分协商,并经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次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如下:
    “1、自公司筹划本次重组至今,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
次重组各项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资产评估、法律顾问等
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本次重
组各项事宜与交易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发布本次重组相关进展公告,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新线中视未来业务稳定性及经营业绩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本次重组交易各方终止本次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并经过交易各方充
分沟通之后作出的决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本次重组的终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
核查,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国旅联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国旅联合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符合《重组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2016年12月12日14: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本
次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


三、披露预案之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交易对方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
业务指引》的要求,公司需要对方案披露之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
大流通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期间为自本次重组方案披露之日(2016年7月
12日)起,至公司股票因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开始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12月2日)止。公司已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目前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
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会及时予以上报。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是否构成交易一方或多方违约、违约
责任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
公司与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线中视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与厦门当代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与鹰潭市当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
厦门当代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配套募集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除各方的承诺与保证条
款、违约责任和保密条款外的生效条件为:本次重组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等。由于上述协议的生
效条件未满足,故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未生效。
    此外,重组各方于2016年12月9日签署的终止协议中明确约定,
各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并终止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国旅
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
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国旅联合
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当代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旅联合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国旅联合
股份有限公司与鹰潭市当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国旅联合股
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当代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各方在上述协议项
下不存在任何违约、争议等情形,且各方将互不追究上述合同项下之
其他相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他损失赔偿责任。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经营和财务
状况产生影响。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员工将团结一
心,继续深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明晰公司发展方向;积极研
究资本层面工作,适时对公司业务、资产和资源等进行整合,提升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


六、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1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公司股票复牌的计划安排

    公司将在2016年12月12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上述投资
者说明会相关情况和内容的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
示衷心感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